绿亨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北京证交所警示函

财中社1月20日电绿亨科技(870866)发布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涉及的措施为警示函,主要是因为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披露的募资金额为3.73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海兴项目,但实施主体已于2023年8月变更,未及时公告。此外,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投资产品,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处罚措施包括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刘铁斌、肖代友和刘莹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还指出,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表示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运作,并承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2024年前三季度,绿亨科技实现收入3.2亿元,归母净利润32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