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自建房、群租房不断增多
此类场所点多面广
消防安全隐患大、致灾因素多
造成了不少惨剧
案例分析
2022年3月14日凌晨2时15分许,桂林象山区一公寓发生火灾,造成租户1人死亡,8人不同程度受伤,电动车等财物被烧毁。
据调查,事故是因违规停放在一楼大厅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起的。被告人周某通过协议将该公寓托管给路某代理出租,承租人路某将安装有数个充电插座的一楼大厅设置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在未办理经营手续、未安装相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情况下便对外招租。
火灾发生时,公寓内有租客10余人,存在一楼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进行有效分隔、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疏散照明、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在建筑内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多种消防违法现象。起火后烟气沿楼梯向上蔓延,导致楼上租住人员无法逃生,造成租住在此的陈某吸入炭尘、一氧化碳后殒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路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
房子是租来的
但安全不是!
来看看出租屋火灾隐患都有哪些
!
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出租屋的消防安全与房东息息相关,需牢记:
1、不能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2、做到为房间内配备充足的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等消防器材。
3、出租屋内外不违规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安装防盗窗的场所,要开设逃生窗,确保逃生、救援、防盗三不误。
4、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定期检查保证畅通。
5、定期检查,对租客出现的违规现象应及时制止。
租户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需牢记:
1、租户严禁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对空间进行分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及其电池上楼、入室。在充电时应在集中充电处充电,不要过长时间充电。
3、电器线路敷设时应进行穿管保护,电表箱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不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插线板接插线板,避免出现短路等情况引发火灾。
4、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及时清理屋中杂物。
请注意住房消防安全,如发现周边建筑存在消防隐患,请及时将信息汇报给当地治安部门或村委会。
▌来源:广西消防、河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