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失驾仍驾 精准打击!


“有急事儿急需出门,也找不到其他人帮忙”“我就今天开车出来了,平时都不开”……每个被交警拦下的“失驾”人员总有开车出门的各种理由,却不知他们的心存侥幸早就被交警所洞察,从你侥幸出门,到交警站你面前,可能只需要几分钟!
日前,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名驾驶外埠红色小轿车的驾驶人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仍违法驾车上路的情况。通过进一步核查,交警确认了涉事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将徐某某传唤至大队,“我以为这样开车上路不会有事儿呢……”徐某某对于自己驾驶证被注销后不能驾车上路的情况“心知肚明”。经进一步核查,徐某某因交通违法被注销驾驶证后,一直没有参加学习考试,他担心自己考试不过就抱着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最终,交警依法对其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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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下瓦房大队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发现,一名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违法驾车。大队随即锁定车辆,并根据其行车轨迹展开布控。当天12时30分许,交警在解放南路与南京路交口附近将该车拦下。“对不起,我错了……”面对交警的拦检,驾驶人下车后的第一句就是道歉。
经核查,该车驾驶人2020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仍处于驾驶人被吊销状态。“这辆车平时放在公司,今天没什么事儿就开出来了,我就想着小心点儿开,觉得只要不违法,就不会被交警发现。”最终,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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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驾驶人驾驶证在被依法注销、吊销、暂扣情况下均不具备驾驶资格,在上述情况下,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车上路行驶。驾车务必持证,守法出行。若已“失驾”,请远离方向盘,切不可心存侥幸。全市交警将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持续严查失驾仍驾违法行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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