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牛某与久未见面的朋友相聚把酒言欢,酒足饭饱后,他竟“忽视”了酒驾带来的严重后果,20时40分许,当牛某驾车行驶至宁河区光明路时,被在此开展酒驾夜检行动的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芦台大队查处,经现场检测,牛某的检测数值远高于醉驾的标准。
饮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醉驾后果更为严重,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对于驾驶人来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非只是口号,而需落实到行动。
不仅亲朋好友聚会期间要相互劝告,避免同伴因酒驾引发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危险,独自饮酒也要严加自律,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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