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划》强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改变、闲置资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是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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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出台,将原有规范性文件中的监管指引提升至基础规则层级,强调上市公司应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对于超募资金,明确规定其用途应为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等,严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规则》明确了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并设定了相应的罚则。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并要求上市公司在发现相关情形时主动进行信息披露,以防止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在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方面,《规则》对现金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或从事高风险理财。同时,完善了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和安全。

《规则》还提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措施,包括优化募集资金置换规定,明确募投项目在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下的重新评估论证要求,以及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强化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必须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且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违反规定,导致本金亏损,将面临监管部门的严肃查处。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本次《规则》的修改旨在适应新形势下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的工作需要,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至规范性文件层面,以强化规范约束效力。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