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博道基金变更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要求博道基金就三个问题进行回复。
首先,中国证监会指出,博道基金入股股东通过多家员工持股平台及自身直接持股持有公司股权,导致公司股权结构较复杂,且即使是同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亦存在入股股东通过不同员工持股平台同时持股的情况。要求博道基金解释说明相关股权安排的合理性。
其次,中国证监会提到,根据公司申请材料,博道基金入股股东在2020、2021、2023年受到股权激励。中国证监会要求博道基金说明入股股东历次出资额和出资价格,提供入股股东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历次及本次股权受让价款的证明文件。
此外,中国证监会要求博道基金更新提供入股股东最近1年年初和年末以及最近1个月末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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