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1月17日消息,深交所于1月17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以下统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基本框架,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未额外新增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深交所已初步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深交所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