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42件,同比上升27.96%,审结801件,同比上升29.63%,结案率95.13%,平均结案时间28.29天,调解率47.01%,发改率0.51%。
传播上善之心,引领社会风尚。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让群众明明白白看到,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依法审理婚约财产、抚养、离婚后财产等家事纠纷,深入辖区村庄开展高额彩礼开展“治理高额彩礼 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宣讲活动。
传习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致力加强与辖区各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助力镇党委、政府以法治视角、用法治方法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辖区四个镇综治办建立常态化联系,对于辖区内涉法、涉诉、涉重点企业、涉拆迁安置,以及土地流转、土地租赁、土地承包、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等案件,及时沟通协调,稳妥化解。
护航乡村振兴,能动履职担当。山区地势高、风口多,光伏和风力资源优势明显。涉新能源建设征地补偿款分配、建设工程衍生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案件多发,王屋法庭积极与镇党委、政府、电力、水利等相关单位沟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矛盾焦点,为农村新能源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践行为民宗旨,关爱弱势群体。适时挑选典型案件下乡入村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村大队部、村庄院落、田间地头,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法官送法进校园,到文昌路小学,王屋镇愚公学校上法治课,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收案1366件,结案1262件,结案率92.3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20件,最高结案435件,调解率40.45%,发回改判率0.89%,平均审理天数34.02天。苗丹法官全年结案率94.14%、上诉率3.53%、发改率0.24%、调解率48.24,均位居民事审判单项质效前两名。
延伸诉讼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积极参加辖区乡镇平安办周研判会议,研判矛盾纠纷,沟通解决问题,对于辖区内重大、热点案件,及时汇报沟通,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让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对接和培训指导,邀请5名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实地观摩,现场交流,促进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提升。
加强案件调查,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通过扎实的案件调查,唤醒当事人诚信意识,提升裁判文书实质履行率,节约司法资源。苗丹法官在审理原某诉李某、韩某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针对争议焦点的欠条笔迹,通过案件关联查询、微信记录调查,查明案件事实,促使原、被告双方和解,纠纷得到实质解决。
服务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法企沟通,加强涉企纠纷调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办理某公司起诉邢某等三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奔波2000余公里,辗转内蒙、吉林两省五县,调查案情,固定证据,最终查明事实、作出判决,维护了该企业的合法利益。
全年受理案件748件,结案676件,结案率90.37%,发回改判率2.53%,调解率32.79%,平均结案时间49.71天。
轵城法庭主要承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大、当事人多、诉争事实面广、争议点多、审理周期长,是公认的疑难复杂案件。法庭牢牢树立“党建引领、业务并进”的思想理念,强调队伍建设的核心地位,将党建工作具体化、实效化,通过党建带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发挥党员中坚骨干作用,切实将党建工作发展为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于辖区内一些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涉群体性纠纷以及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畅通沟通渠道,妥善化解多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补偿款分配等案件。
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每名法官对接一个乡镇调解组织的工作机制,与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判,寻找对策。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先后两次到济源四中为学生作打击和预防校园霸凌的法治宣传,效果良好,获得师生好评。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人来到施工现场,对作业面积逐一丈量,用整整一个上午的辛勤付出,最终确定了原告施工的面积,赢得了原被告双方认可,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加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玉泉法庭党支部成立当月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抓好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双线发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精耕民事审判,维护公平正义。受案各类民事案件1298件,办结1189件,结案率91.6%,案均结案时间46.53天,调解331件,调解率28.12%。
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诉调对接。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每月组织培训,分享成功案例,提升业务水平。全年调解及当场履行撤诉案件459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如党某与赵某相邻关系案,经多次调解,了解双方情况,邀请村委人员参与,引导换位思考,提出平衡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促成和解,修复邻里关系。
创建“枫桥法庭”,助推司法服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辖区内的镇、办党委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等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协调案件11件,提供司法意见3条。
强化服判息诉,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判前释法,化解当事人抵触情绪;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理解判决。如某村委与李某土地承包费纠纷案,经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最终李某服判息诉,解决近20年矛盾。同时,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到济源市高级中学开展法治讲座1次,五龙口景区法治宣传1次,中马头、东郭路等居委会走访宣传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