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省级政策

央广网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栾永胜)1月17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据了解,该《意见》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省级层面系统性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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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栾永胜 摄)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和中小企业上市‘苗圃’,是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在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苏省委金融办副主任钱东平介绍。

钱东平表示,2023年8月,江苏正式获批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截至目前,创新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专精特新”专板正式开板,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平台、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落地运营,一年多来帮助培育企业实现融资295.3亿元,助力13家培育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

《意见》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17条具体措施;强调吸引优质企业进场,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入专板规范培育,争取未来3年内入板的“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00家;强调夯实服务功能建设,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登记托管、数据统计、股权交易等基础业务系统,深化“新企点”“创融江苏”等服务。

记者注意到,强化基金协同也是《意见》重点之一。钱东平表示,《意见》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私募基金行业的协同发展,在私募基金设立、管理和退出三个方面,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引导耐心资本更加高效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