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7,051,092万元,同比增幅为2.8%。公司业务结构和业务品质持续优化,规模和价值实现全面增长。上述数据未经过审计,投资者需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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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7,051,092万元,同比增幅为2.8%。公司业务结构和业务品质持续优化,规模和价值实现全面增长。上述数据未经过审计,投资者需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