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促进汽车金融回归让利于民本质,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进一步促进汽车金融业务健康发展,《通知》指出,依法合规展业,加大提振消费支持力度;完善服务机制,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内部管理质效;强化监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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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来讲,相关金融机构应当优化与汽车经销商合作模式,合理确定佣金比率,要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以自身经营成本、经销商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质效为依据,做到成本可算,商业可持续。鼓励积极发展直客式汽车金融业务,积极将信贷资源集中在新能源车、以旧换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促进汽车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
同时,相关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经销商持续性管理,禁止将授信审查、合同签订等风险管理核心职能外包。督促经销商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全面告知义务。对涉及提前还款集中度高、投诉多、恶意推高佣金水平的经销商及时终止合作。
此外,相关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要求,不得以高额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真正通过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来增强市场竞争力。市银行业协会要加大汽车金融行业自律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执行自律公约情况进行行业通报,对发现的“高息高返”、异地违规展业等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中国银行业协会反映,共同规范汽车金融市场发展。
而在加大“高息高返”整改上,《通知》指出,相关金融机构要推进汽车贷款业务“高息高返”整改,对照行业自律要求全面清理存量业务,停止对突破行业自律水平的新增商户准入,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不得通过“咨询费”等名义或员工激励转移支付等虚列变通列支费用的方式返佣,杜绝“花钱买份额”现象。要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收取或赠送相关合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礼品礼金,明确对违反禁止行为的内部机构及员工的惩戒措施,压实责任、严肃问责。
且《通知》提到,相关金融机构应当严格贷款定价管理,不得以贷收费;不得向消费者转嫁经营成本;不得通过高返佣引导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选择性推介金融产品或服务;不得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及时修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在合同中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提示关注服务内容、价格、双方权责等重要信息。(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