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去年工作,并提出今后一年主要任务的初步安排。报告提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立法类议题38项,其中审议项目16个。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拟审议城市副中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等报告,对涉企法规进行清理和打包修改。
人大代表提出的967件建议已全部办复
报告回顾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全年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57项。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件,作出法规性决定和重大事项决定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7人次。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62件议案中,14件立法议案由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相关事项纳入年度立法计划,36件合并为4项监督议题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其余112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连同代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共967件一并交有关部门办理。目前967件建议已全部办复。
市人大代表119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510人次参与2024年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2025 年预算绩效预评估,597人次参加“一府两院”组织的代表活动,451人次参加专业代表小组活动,85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履职培训。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外商投资条例、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成消防条例修正草案二审、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二审、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一审、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一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
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去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规实施情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统筹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园改革提升发展情况等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案件评查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商事案件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城市更新条例、养犬管理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对174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执法检查情况台账,将实施满5年且从未开展过执法检查的法规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强财经监督工作,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相关审计报告,促进政府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公共财产、公共资源。
修改备案审查条例,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办理21件公民审查建议,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此外,报告还提到,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整合三地人大协同立法、协同监督机制,建立统一的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联席会议机制,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三地协同制定了“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对“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实施情况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拟审议城市副中心条例等地方法规
报告提出了今年主要任务的初步安排。立法类议题38项,其中审议项目16个,起草项目5个,立法调研和立项论证项目17个;监督类议题31项,其中计划、预算、国资、政府债务、备案审查、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例行议题13项,年度议题18项。
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审议城市副中心条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长城保护条例;修改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博物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法规。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实施森林法办法,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技金融工作、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涉企法规进行清理和打包修改,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人工智能、民营经济促进、平台经济相关立法和修改旅游条例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
今年拟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审议消防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公园条例和养犬管理规定,起草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供水相关立法和修改测绘条例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关注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权益保护,审议养老服务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对就业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立法和修改工会法、红十字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开展调研和立项论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人大工作制度和队伍建设方面,根据监督法、代表法等上位法修改情况适时启动北京市相关法规的适应性修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推动立法后评估常态化和法规清理制度化。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