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小的身材、实干的性格是吐鲁翁娜衣·苏力坦在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干警心中的印象。在法院工作26年,她将青春与精力都奉献给了司法事业。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立案庭副庭长。一路走来,转变的是角色岗位,不变的是法治初心。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吐鲁翁娜衣在案件中始终坚持用“耐心、细心、诚心”赢取群众口碑,积极寻找每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努力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她眼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需要法官辨法析理、解决矛盾纠纷的“自己人”。处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帮助他们解决好问题。
原告艾某与被告阿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她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地进行沟通调解,让双方对该起案件的责任承担有了正确的认识,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阿某当庭向艾某支付赔偿。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面对各类案件,吐鲁翁娜衣多次奔赴现场,调解矛盾纠纷。渐渐地她成为了百姓的朋友,大家都把她叫“阿达西”(维吾尔语,意思是“朋友”)。作为一位基层女法官,她也常常加班到深夜,经常奔波在调查取证、巡回审判的路上,总是顾了工作就顾不上家庭,但她说“我不后悔,因为我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光荣职业。”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二十多年已经走过,吐鲁翁娜衣始终坚定着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崇尚,对人民的挚爱,在基层这片沃土上奉献着青春、热血和汗水,仰望着法治之光,司法为民一直在路上!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沙吉旦·克依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