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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参保职工:
您好!首先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安顺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全民参保是我国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让每个公民在面对疾病时都能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健康权的重视和保护。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涵盖所有公民。自去年开始,我们已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直系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4〕38 号)精神,今年我省扩大了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范围,从直系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为了保障您的家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我们诚挚提醒您关注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做好家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事宜。

 一、缴费标准及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财政补助和个人缴纳两个部分组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在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缴费的,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在2025年2月28日后缴费的,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个人须全额缴纳1070元/人。

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 即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90天。

二、缴费渠道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1.操作渠道:关注 “安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2.操作方式:关注后,点击“便民服务” → 点击“个人医保 自助服务” →“个人账户代缴” →选择“添加家庭成员”登录并 实名认证后,选择缴费后下拉到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

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按提示完成缴费 →代缴 24 小时后,点击“查看代缴记录”,可查   询代缴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 “便民服务” → 点击 “个人医保自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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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个人账户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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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添加家庭成员 ”信息,提交申请。若“提交申请 ”出现未查询到居民医疗参保信息,请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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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核对代缴人员信息、年度、代缴金额等 ”,最后“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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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您可以代缴24小时后,查询代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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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顺市及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咨询电话
如果对缴费仍有疑问,可关注“安顺医疗保障”公众号,或拨打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热线咨询。
市本级:0851-33528726
西秀区:0851-33608375
平坝区:0851-34754766
普定县:0851-38229945
镇宁县:0851-36220842
关岭县:0851-37227739
紫云县:0851-35235712
经开区:0851-33416513
黄果树旅游区:0851-33596115

四、安顺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糖尿病、高血压门诊待遇、慢特病门诊待遇、产前检查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

1.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可报销 500 元/人/年,报销比例为: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 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 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 60%。

2.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患未发生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门诊可分别报销800元/年、1200元/年, 同时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 元/年。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

3.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包括心脏病、脑卒中、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30 余种慢特病门诊,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多个慢性病叠加年度最高限额为1万元;特殊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支付限额合并为 55 万元。

4.城乡居民产前检查门诊最高可报600元,可与普通门诊合并保障,最高可报销1100元。叠加待遇可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

5.城乡居民住院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25万元/年,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0%。

6.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万元/年,分段按比例报销。起付线为5000元,起付线至3万元,报销70%;3万元至6万元报销75%,6万元以上报销8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大病报销可享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还可以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医疗救助保障。

来源: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一审:马思璐    二   审:蒋   杰 

    三审:李   青    总监制:文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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