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法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更优司法服务
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干警在潜江市积玉口小学开展普法活动。 (资料图片,潜江法院供图)
走进武汉市青山区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家”的感觉扑面而来——
法庭设计风格紧密融合中华传统家事文化元素,包含立案接待区、综合审判区、办公生活区及“静好书屋”等特色功能区,致力于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沟通氛围,让当事人感到放心、安心,颇受好评。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湖北法院多措并举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努力。2021年至今,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95万余件,审结90.8万余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9%。
高标准建设新时代人民法庭
如何夯实法庭基础,以高效能治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新形势下摆在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带头驻庭,相关部门深入人民法庭蹲点调研,采用实地考察、走访座谈、召开片会、数据分析等方式,了解发现法庭工作中存在的思路不清晰、发展不均衡、功能定位不准确、布局与形势变化不适应、服务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不明显、管理保障水平不匹配等6大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及影响,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省法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支撑、保障支持。
在《决定》出台基础上,省法院继续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职能定位、法庭布局、科技应用、队伍建设、物质保障5个方面,全方位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从现状看,人员配备不足、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是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湖北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以案定额”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先后为基层法院申请增加编制74名、增核法官员额334个,把有限人力资源向基层案多人少矛盾集中地区倾斜。
同时,注重基层一线育人选人用人导向,在领导干部选任、法官等级晋升、法官助理入额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部倾斜,将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基层法院干部提拔选拔的重要条件,激励干警到人民法庭一线锻炼成长。
近年来,全省法院共提拔74名人民法庭庭长为基层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为67名人民法庭庭长落实四级高级法官待遇,200余名法庭干警交流轮岗,“80后”法庭庭长占比达45%。
群众就近享受司法服务
“以前打官司得去隔壁镇,这下我们也有自己的法庭了!”上月,秭归县法院两河口法庭“开业”第一天,便解决了一起脐橙交易纠纷。
原来,一个月前重庆客商老罗向两河口镇橙农老周收购3万斤脐橙果实,约定了交付日期。双方签下订购协议,老罗向老周支付定金1万元。
然而约定期限已过,老周的橙子却因天气影响未能达到收购标准。眼看橙子无法按期销售,老罗要求解除订购协议,要老周双倍退还定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闹得不可开交。
不知所措的老罗在网上看到两河口法庭正式运行的消息,尝试着打来求助电话。法庭干警问明缘由,当即邀请老罗与老周来法庭调解。
夜色深沉,法庭却灯火通明。
法庭干警与派出所民警、当地村干部轮番上阵释法说理:无法按期交货,确实理亏,应承担责任;天气原因是不可抗力,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应适当谅解……
最终,老周向老罗赔礼道歉,退还定金,老罗不再索要双倍。双方在法庭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这是两河口法庭时隔23年后,再次“开门”服务群众。
2001年,两河口法庭职能被划归沙镇溪法庭,原两河口法庭关停,群众诉讼只能到县城或隔壁乡镇,十分不便。
2022年,秭归县法院抢抓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机遇,推动两河口法庭新建,2024年12月建成启用。新的两河口法庭辐射2个乡镇,下辖24个行政村,设有审判法庭、立案庭、接待室、会议室、在线调解室等,功能齐全。
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需要高水平保障机制,省法院围绕人民法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出台《全省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3—2025年度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等系列政策指导文件,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等硬件建设和改造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改造,确定人民法庭基建项目120个,实现划拨土地375亩,拨付各类资金2.31亿元,硬件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完善信息化办公设施,加大数字法院系统运用推广力度。目前,全省法院网络基础设施及安防系统已全部建成,法院专网全部延伸到人民法庭,线上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功能齐备。
特色法庭服务更多样
2024年12月,一起物业合同纠纷在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公开庭审。
江汉油田油建学校位于广华寺街道向阳片区建设小区内,2024年初,物业服务公司以要求补缴物业费为由将油建学校诉至潜江法院。
江汉石油“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以来,物业服务由企业后勤“包干”模式转变为企业市场管理,辖区内13所学校与物业服务公司对是否应缴纳物业费问题意见不一,争执许久。
案件开庭时,广华寺法庭邀请街道办事处、广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学校、企业、居民代表参加旁听庭审。
法庭审理认为,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根据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油建学校并不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物业公司也未向学校提供过服务,油建学校无支付物业费义务。
宣判后,双方代表服判息诉,其余12所学校面临的同类问题也迎刃而解。
现场,广华寺法庭负责人余婷婷还结合案例解读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回答群众提问。“法庭将专业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街坊们都说好!”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党工委书记吴芳说。
以符合实际情况、回应群众需求为导向,近年来,湖北法院统筹推进人民法庭职能优化和布局调整,加快构建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
省法院因地制宜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加强426个农村综合法庭建设,推进150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其中,121个城区法庭和25个城郊法庭正在逐步转型为婚姻家事、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领域的专业化法庭。
同时,结合地域实际,做好人民法庭发展规划和定位——
在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进一步强化长江大保护的司法供给;
在神农架、武当山等知名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快速调处化解旅游纠纷,有力服务旅游产业发展;
在金融机构较集中的武汉市江汉区、武昌区,设立金融审判法庭为“华中金融城”保驾护航。
“‘一庭一策’,全省各人民法庭正逐步形成高效便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样、更贴心的司法服务。”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梁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