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安庆市近日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表示,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依法查处。通告同时还公布了市区禁燃禁放区域。
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严格查处在商场、超市、门面、沿街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查处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包括在居民居住场所、厂房、民房、出租房屋等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非法设立中转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安庆市城区龙城路、合安高速、外环北路、破罡湖南岸、安广江堤、沿江东路、沿江西路、石门湖东岸、外环西路和206国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各县(市)禁放区域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具体情况公布确定为准。
欢迎并鼓励各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揭发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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