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4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显示,案件编码为(2022)粤13民初465号,原告(反诉被告)为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为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者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该案件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知悉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金额为17064万元。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立案/接受仲裁机构,于2024年9月20日作出裁判结果,包括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5153.6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情况案件编码为(2024)粤民终6371号,上诉方为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涉及工程款支付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变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受理法院,于2024年12月18日受理。
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评估认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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