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淮安12岁男孩小陆因长时间咳嗽就诊40余次,最终于2024年5月确诊肺结核,导致肺部不可逆损伤。
2.小陆在入学时曾被筛查出肺结核阳性,但学校和疾控部门未规范处置,家长认为这与之后的漏诊有莫大关系。
3.专家分析认为,学校、疾控部门和医院或许都存在一定的疏漏,家长可要求相关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然而,涉事各方尚未达成一致,家长表示未接受学校、医院和疾控中心提供的补偿方案。
5.律师建议家长关注诉讼时效,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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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12岁的儿子一年多时间里因咳嗽到医院就诊40余次,并最终在2024年5月确诊肺结核,并查出包括肺部萎缩、胸腔凹陷、胸膜黏连等多种不可逆肺部损伤,今后的人生将不能进行剧烈体育运动。
而早在确诊的一年多前,孩子就曾在学校被筛查出肺结核指标阳性。江苏淮安的陆先生认为,这一结果与在校体检后校方和疾控部门的处置不当及之后医院的漏诊有莫大关系。
12岁少年两年前升初中入校肺结核筛查阳性
之后一年多因咳嗽就诊数十次迟迟未确诊
陆先生是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他的儿子小陆(化名)出生于2010年,2022年小升初进入当地的吴运铎实验学校读初中。
“入校时的体检中有肺结核筛查项目,当时孩子的班里就有3个孩子筛查出阳性了,其中就包括我家孩子。”陆先生表示,其实当时孩子是有相应症状的,但学校和疾控部门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处置,对阳性孩子进行药物干预、隔离,痰培养等进一步检查确认,而是表示孩子们PPD阳性,但班级无传染源,是不具有传染性的,“所以学校让孩子们继续正常上课。”
陆先生称,当时作为家长对PPD结核菌素实验并不了解,并不知道这个阳性有可能孩子已经感染了结核,“当时班主任就在群里发了PPD筛查通知,我们也没有重视,认为孩子在校入学体检,每个孩子都要去拍个胸片。”陆先生介绍,当时他们没有看到结核筛查告知书,学校也没有正式通知家长,电话,微信都没有,还是孩子回家后说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拍个片子,“结果金湖县人民医院做了个常规检查,检查单子上什么诊断结果也没写。”陆先生说,直到2022年12月孩子开始出现咳嗽、发烧等感冒症状。
从2022年11月起到2024年4月,孩子多次因咳嗽到就诊,每次诊断结果都是肺炎等
“从那时起,我们孩子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咳嗽、发烧,而且别人感冒咳嗽几天就能缓解,他一发病就得十天半月。”陆先生称,在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仅仅因为咳嗽、发烧就到当地医院就诊40多次,CT、血液检查了很多次,每次的诊断结果都是肺炎或者支气管炎等各种炎症,一直到2024年4月,陆先生及其家人提出要到南京儿童医院就诊,金湖县人民医院5月2日给小陆做的痰培养,5月7日确诊肺结核。5月8号县疾控中心对小陆原班级筛查,又筛查出24名孩子阳性,疾控中心让这24名孩子服药干预治疗,随后,家长们不放心,到外地就医,其中3个孩子也陆续确诊。
少年肺部被查出多发疾病已造成不可逆损伤
家长质疑学校疾控处置不力,当地医院漏诊
“县级医院对肺结核这种传染疾病的治疗条件有限,我们就5月8日把孩子转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陆先生介绍,经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专家诊断,孩子不仅得上了肺结核,而且肺部多发疾病,已经产生了不可逆的病变。
小陆2024年5月8日转入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肺结核
陆先生说,据医生诊断,小陆因为肺结核的原因,胸部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患上了结核性胸膜炎、胸腔凹陷变形、胸膜黏连、支气管扩张及肺部萎缩等病症,“这些病已经对孩子的肺部功能造成一定影响,未来需要手术进行治疗,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要带着这些病生活了,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剧烈运动。”陆先生称,据医生介绍,由于肺结核属于消耗性疾病,得病后得不到有效治疗和控制,时间长了就会对胸部结构造成影响,进而造成一些损伤,“也就是说,孩子5月份确诊肺结核,实际上早就得了这个病。”
前往南京检查后,小陆胸部结构已经发生变化
陆先生表示,他作为学生家长,对肺结核的检查和处置都是外行,但在事后也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了解,他认为,在2022年孩子被筛查出强阳性后,学校及当地疾控部门的处置存在严重问题,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22】29号文件的要求,PPD筛查阳性说明有患结核病的可能,正常的防治规范应当是进行隔离,药物预防性治疗,进行痰培养等方式进一步的检查。“但从一开始各级部门就不重视。”陆先生说,首先是学校就没有郑重通知家长,而仅仅在群内通知,最后由孩子回家告知家长,家长也没有看到孩子筛查阳性的东西,也没有关于肺结核防治领域的专业指导,“再加上班主任在群里说没啥事,我们就没重视。”
另外,在长达一年多的就医过程中,孩子频频出现咳嗽发烧症状,但金湖县人民医院的数十次诊疗中,该院医生均以普通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炎症进行治疗,而在2022年底和2023年初,孩子还曾因肛周脓肿两次住院,住院期间两次CT检查,右肺尖钙化灶和支气管扩张,后经过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确诊肛周脓肿和肺结核有因果关系。“孩子确诊肺结核时肺部已经多发疾病出现不可逆损伤,我认为很可能县医院的医生漏诊了,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孩子很可能早就得了肺结核。”陆先生说,同一个班随后又查出3例,筛查出20多个阳性,也跟没有及时准确诊断有关。
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单位帮助支付治疗费用
患儿家长未接受
本来一个成绩优异、阳光开朗的男孩,现在因为疾病,肺部多发疾病,很可能无法完全治愈,将面临着终身带病生存,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运动、锻炼,性格也变得忧郁消极。“别的孩子经过治疗基本都痊愈了,就我家孩子严重。”孩子的变化让陆先生及其家人无法接受,再加上自2024年5月确诊之后,在治疗方面已经花去10余万医疗费,且面临着后续治疗,陆先生陷入迷茫和无助。
“我曾经找过学校、医院、疾控中心等相关的三家单位。”陆先生说,但并没有结果。他也曾将此事反馈至信访、卫健委、教体局等多部门,而信访部门曾提出一个解决方案,由学校、医院和疾控中心三家单位每家支付20000元,几方签署协议,陆先生及其家人息诉罢访,但陆先生未接受这样的方案。“医院也给过我一个协议,说他们愿意在三个月里每月提供2万元给我们,我也没有同意。”陆先生称,直到目前,他未跟任何单位签署相关补偿协议。
在陆先生提供的来自各部门的回复文件中可以看到,包括信访、卫健委、教体局在内的多个部门均接到了陆家对此事的反映。
而一份来自金湖县人民医院的空白协议中称,陆家人认为自2022年开始多次至县人医就诊,医院均未诊断孩子患有结核,耽误最佳治疗时间,认为医院存在误诊并要求赔偿。金湖县信访局多次组织与其家人进行沟通,但暂时未达成一致。陆家人诉自孩子抗结核治疗以来,已经花费十余万元,目前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承担后续治疗的费用。
金湖县人民医院出于同情照顾,拟自2024年12月份开始,每月借款2万元给陆家用于继续治疗,连续三个月(每月月底前给付),总计6万元,此款汇入金湖县矛调中心账户,由矛调中心按月进行支付。关于该医疗纠纷的后续处置,待治疗结束进行医学鉴定后再行商议,如医院承担责任,此6万元纳入总补偿款中计算予以扣除(多退少补)。
本协议签订后,陆家人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就人民医院肺结核漏诊问题找任何部门(单位)任何领导信访,不得有对人民医院任何负面影响的言行。
学校称已按疾控部门要求执行
疾控中心称患儿得病家长有责任
但承认多部门有意人道“补偿”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于疾控防治方面都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到位了。”日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曾负责处置此事的金湖县吴运铎实验学校的一名负责人,尽管对方表示刚在一周前已从该校离开,但也就此事做出了相应回应,他否认了陆先生所说的学校未尽到通知义务的说法,并表示校方已找到相关的证据。对于补偿问题,该老师表示他不了解。
金湖县疾控中心此前负责此事的何姓负责人就此回应称,小陆在筛查出强阳性后,曾去医院做过相应检查,当时排除结核了。但他属于结核感染,按照当下的防治规范可以预防性治疗。后来小孩也确实是反复咳嗽,到医院检查也没诊断是结核。“病可能耽误些时间,家里人有些意见。”
这位曾经的负责人称,学校的密闭环境中本就容易感染,学校也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了筛查,学校在群里也告知家长了,但不可能每个学生都通知到,“家长就是想要点钱,跟学校没谈拢。”这位负责人表示,各部门确实愿意在医疗费方面提供人道帮助,但患儿家属提的数额比较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本来跟学校都达成协议了,结果听说给别的孩子补偿得多一些,就又不同意了。学校拿钱补偿是为了息事宁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学校和疾控部门,一定是不希望学校和社会上出现大范围的传染性疾病,而就当事人提出的质疑问题,他认为,患儿家长的处置存在不当,“在县医院长期治不好,早该到上一级医院检查治疗了。”
随后,疾控中心另一名负责人表示,在2022年小陆被筛查出阳性后,曾到医院检查不是结核病人,此时,按照规范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预防性用药三个月,一是健康监测,就是每年X光检查一次,小陆家人选择了健康监测,一年后也做过检查仍确认不是结核病,而小陆是再后来才确诊的结核病。
“结核感染了以后,在两年内最多有5%到10%的人会发病,剩下的是不会发病的,国家规范没有强制要求吃药。”这位负责人表示,筛查满一年后检查是没问题的,但之后不满两年,无法强迫患儿再做检查,“这个患病应该跟家长关系很大。”谈及补偿,这位负责人称,去年相应的补偿已经到位,但目前而言,具体的金额不是某单位某个人说了算的,都是需要有预算和名目的。
那么,对于漏诊的质疑,金湖县人民医院作何回应呢?两日来,记者多次联系该院医务科负责人未果后,联系到另一科室负责人,对方称将汇报上级给出答复。但截止发稿,该院未就此做出回应。
律师说法:相关部门或因工作不到位需承担责任
患者家属可取证、鉴定多渠道维权
“在这起事件中,学校、疾控部门和医院或许真的都存在一定的疏漏。”就此,陕西本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黄军府律师分析,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22】29 号文件,PPD 筛查阳性应进行隔离、药物预防性治疗及痰培养等进一步检查。学校虽称按疾控要求执行,但仅在群内通知且未确保家长收到阳性结果及专业指导,存在通知程序瑕疵。疾控部门在小陆筛查阳性后的处置上,若未充分监督学校执行规范流程或未对家长进行必要告知与指导,亦可能存在失职。家长可据此要求学校和疾控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规范处置导致病情延误加重的赔偿责任。
黄军府表示,金湖县人民医院在孩子多次就诊中均诊断为普通炎症,后确诊肺结核且肺部已不可逆损伤,或存在漏诊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家长需收集孩子在该院的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家属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主张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家长可先与涉事各方进行协商调解,如在信访、卫健委、教体局等部门组织下积极沟通,争取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学校、疾控中心、医院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查明事实、确定责任比例与赔偿数额。
“家长应关注诉讼时效,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避免因时效过期而丧失胜诉权。”黄律师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来源: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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