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放烟花爆竹,沈阳发布重要提示

沈阳发布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2025年,我市仍继续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本市下列区域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1.本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2.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

3.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4.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同时,和平区、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在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新增部分禁止燃放区域,具体禁放范围详见相关地区政府通告。

在此,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及有关地区政府相关要求,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区域内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来源:和平区应急局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新增禁放区域四至范围如下:

东面:和平区上河湾村与浑南区上鲜村、王士村边界接壤;

东南面:和平区上河湾村、新立村与苏家屯区有色金属加工厂边界接壤;

西南面:和平区下河湾村、满融村与苏家屯区浑河农场边界接壤;

西面:和平区曹仲村与于洪区隔河相望,以浑河为界;

北面:以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为界。

以上新增禁放区域共涉及浑河站西街道3个社区5个村(九州社区、保利茉莉社区、雪莲社区、满融村、下河村、下鲜村、上河村、新立屯村)。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

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1.皇姑区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正良一路以南,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虎西铁路沿线)以北,田义村(与鸭绿江街道办事处交界处)以西,甘河街以东;

2.皇姑区鸭绿江街道办事处辖区:七星大街明德路(田义村北端)以南,三环绕城高速公路(虎西铁路沿线)以北,虎西铁路沿线(与沈北新区交界处)以西,田义村(与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交界处)以东。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

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东、京哈高速公路以南、浑河以北的行政区域。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2025年为1月22日至2月12日。

特此通告。

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于洪区三环绕城高速至四环路以内(含四环路)区域。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

浑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1.沈丹高速公路以东,浑南区与沈抚新区交界处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2.浑河以北,浑南区与沈北新区交界处以南,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沈北新区沈吉高速以北、四环路以南、四环路以西、京哈高速以东的行政区域。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并导致连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在严格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的基础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地区春节期间新增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放区域

东至苏桃路、与浑南区交界,苏家屯区以内行政区域;南至四环路,苏家屯区以内行政区域;西至四环路,苏家屯区以内行政区域;北至苏家屯与和平区、经开区交界,苏家屯区以内行政区域。

二、新增区域禁放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