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近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罚款6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审慎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足、以收购非金融机构存量不良资产名义变相为企业融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罚款62万元。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业务四处处长冯晓丹对以收购非金融机构存量不良资产名义变相为企业融资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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