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欢
掌上咸宁报道
12月27日,记者从咸安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5月以来,该院“保全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保全案件571件,其中185件,撤诉121件,调撤率达54%,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推广。
何为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促进主动履行的重要举措。”法官唐亚林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若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银行账户、土地、生产资料等。
“保全一站式服务中心”试点,是咸安法院深入推进执源治理的一次有益尝试。据了解,该院保全中心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将原本分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保全职能集中整合,打通保全工作中存在的部门壁垒,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形成流水作业。从当事人申请保全之日起,法院在7个工作日可内完成对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及扣押。
保全端口“前移”,意味着——
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当事人在提交立案申请的同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能,避免债权人陷入赢了官司但要不回钱的困境。
司法资源更加合理配置。集约化办理财产保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官及团队人员工作量,使其从非审判性事务中抽身,腾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保障审判工作,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营造诚信履约更优环境。通过财产保全达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保全端口“前移”,无疑是对群众和企业的双重利好。来看两个案例——
市民曹某(化名)在超市购物,发现其银行卡账户、网络支付屡屡失败。经查询得知,自己因未及时偿还李某的债务,李某依法向咸安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致使其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最终,经审理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
某建材企业因差欠某体育公司货款,面临被起诉和财产保全,或将影响公司招投标等经营活动。案件审理过程中,企业向咸安法院阐明了困境,并希望能尽快与对方调解,解除保全措施。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在立案当天即达成调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唐亚林介绍,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咸安法院审慎操作,坚持善意文明理念,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在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该院还在全省率先出台“涉诉双免保”制度,优质企业作为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不再要求提供担保财产,可以直接办理财产保全。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两级法院均已建设保全一站式服务中心,166家优质企业列入“涉诉双免保”名单。
责编:王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