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累了,喝杯小酒解解乏没问题,但酒后驾车绝对不可以。记者14日从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获悉,新会交警近日就查获一宗喝“早酒”解乏后驾车上路的案件。
据介绍,近日上午10时许,新会公安交警大队双水中队在双水镇木江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检查一辆号牌为粤JU3***二轮摩托车时,驾驶人身上浓烈的酒味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5mg/100ml,后经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91.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进一步询问后得知,驾驶人李某在前一天晚上上通宵班,下班后感觉很疲惫,于是就前往茶楼吃早餐,其间喝了约六两啤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便侥幸驾车回家,结果行至半路时被交警查个正着。根据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新会交警提醒,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一定要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破例,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
文 | 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新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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