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物品认领的公告
青田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部分涉案财物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或认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这些涉案财物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请相关物品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与青田县公安局联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财物所有权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处理和认领。逾期未处理、认领的财物,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578-6803065
联系人:汪警官
青田县公安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无主物品明细
01
成捆铜丝,8捆。
02
新加坡币,面值:60
03
04
美元,面值:110
05
泰铢 面值:1200
06
欧元 面值:340
07
细长疑似黄金项链1条
08
花形疑似黄金耳环1对
09
疑似黄金吊坠1个,中间有颗小钻
10
疑似黄金手链,带有圆形和十字架外形吊坠
11
各种面值的各类外币
12
疑似劳力士女士表1个
13
疑似西铁城女士表1个
14
带透明包袋的银手镯1个
15
疑似黄金耳环1对,圆形、带链子的
16
螺纹形黄色手链1条
17
带红色宝石吊坠银白色项链1条
18
带白色玉石吊坠项链1条
19
带白色宝石吊坠黄色项链1条
20
女款黄色戒指3个
21
男款黄色戒指1个
注:青田县徐国强被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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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青田公安
编辑 | 朱超艳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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