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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领 公 告 !

关于无主物品认领的公告


青田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部分涉案财物的当事人未依法接受处理或认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这些涉案财物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请相关物品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与青田县公安局联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财物所有权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处理和认领。逾期未处理、认领的财物,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578-6803065

联系人:汪警官


青田县公安局

2025年113



附件:无主物品明细


01
成捆铜丝,8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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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加坡币,面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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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戒指1个,材质不详,颜色为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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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美元,面值: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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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泰铢 面值: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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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欧元 面值: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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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细长疑似黄金项链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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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花形疑似黄金耳环1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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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疑似黄金吊坠1个,中间有颗小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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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疑似黄金手链,带有圆形和十字架外形吊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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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各种面值的各类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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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疑似劳力士女士表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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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疑似西铁城女士表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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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带透明包袋的银手镯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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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疑似黄金耳环1对,圆形、带链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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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螺纹形黄色手链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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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带红色宝石吊坠银白色项链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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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带白色玉石吊坠项链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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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带白色宝石吊坠黄色项链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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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女款黄色戒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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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男款黄色戒指1个

注:青田县徐国强被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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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

源 | 青田公安

编辑 | 朱超艳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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