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两会好声音|戴鹏飞: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布局

央广网福州1月13日消息(记者龚雯 见习记者张子剑 实习记者邹烨炫)福建省作为全国14个海洋经济示范区之一,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在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革福建省委会副主委、漳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漳州市委会主委戴鹏飞提出关于推进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经调研发现,“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存在一些问题。”戴鹏飞说,“一是配套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二是基础设施短板有待补齐,三是资源保护利用有待强化。”

为此,戴鹏飞建议,一是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布局。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布局,充分发挥厦门、福州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漳州、泉州等其它几个沿海市也尽早建成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全面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建议成立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办公室,统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由自然资源厅牵头,加快构建与人民银行、科技厅、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并形成年报制度、统计制度、评估考核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

二是拓展示范区发展资金筹措渠道。争取中央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区海洋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并出台专门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中央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中央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设立各类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并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作用,支持海洋经济的发展。还可通过规范发展海洋供应链融资、海洋融资租赁业、出口信贷融资、民间资本、支持涉海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海洋信贷资金来源。

三是出台示范区产业税收支持政策。建议财税部门研究制定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税费制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区域范围和产业范围,区域范围即划定示范区内的涉海企业,产业范围则是各示范区根据自身示范任务明确具体税收优惠产业领域。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加大示范区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示范区探索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海洋科技创新模式,推动海洋科技成果有序流动和共享,实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市场培育的有效衔接,给予涉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相应的财政补贴;支持涉海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检验机构向示范区集聚,为各种类型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落户示范区提供资金、场地支持,加快培育海洋科技创新主体;鼓励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积极承担国家级、省市级涉海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