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是香港犯罪史上最奇葩的命案之一:
一名12岁小女孩,以极其吊诡的方式陈尸楼梯间一只脸盆中,刚开始邻居和探员都认为,女孩是自己玩耍不慎溺死。谁知医院的医生检查后却认为,女孩的死或许并不单纯。
果然,经尸检确认,这是一起伪造成“意外”的谋杀案,甚至还是一桩因奸不遂才痛下杀手的恶性案件。而凶手落网后供述出来的犯罪经过,更是令所有人感到匪夷所思……
1985年5月15日中午12时30分许,在香港葵涌“东亚太平纺织厂”工作的23岁女工罗慧娟,像往常那样一下班就匆匆朝石籬邨一期一座赶去,准备回家吃个午饭再接着上班,以节省午餐的开支。
石篱邨一期于1966年落成,是葵青区内第3个公共屋邨,原有15座居住楼宇,其中第一、二、三座呈“H形”,第一座与第三座,由第二座相连接,两部公共电梯也就设置在二座两端的连接部位。
毫无疑问,居住着近1000户的这三座连栋楼宇,两部电梯完全不够用,再加之罗慧娟一家就住在6楼525、526室(香港有些一楼被叫做“G层”,所以525室是在六楼),并不算太高层,因此时间紧迫的她通常都会选择走安全梯回家。
当年的石籬邨一期,最右边的H形连楼就是第一~第三座
怎料刚抵达6楼楼梯口时,罗慧娟就猛然发现对开的通风口处,突兀地摆放着一个长40cm、宽和高均为30cm的红色椭圆形塑料脸盆。更奇怪的是,一位身穿蓝色T恤、灰色短裤的赤脚女童,正双膝跪地、身体前倾,双手则环抱头部置于这只脸盆中……
上世纪80年代初,香港就已经流行起诸如《龙虎门》、《中华英雄》、《如来神掌》等玄幻武侠漫画,也引来大批青少年争相模仿书中的“武学修炼”。两年前的1983年4月,九龙还有一名8岁小男孩为模仿书中情节,纵身从土瓜湾的伟恒昌新邨10楼跳下身亡。
所以……该不会小姑娘也是看了什么武侠漫画,在“修炼神功”吧?
出于好奇,罗慧娟不动声色地凑了上去,发现该脸盆并不太干净,内壁上沾有不少砂石和水泥灰,也将盆中不足三分之一的自来水染成了暗黄色。
见状,罗慧娟又低声冲女童叫唤了几句,可对方似乎正玩得起劲,对此全无反应。而眼看盆中积水并不太多,刚好淹过女童鼻子,相信应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因此罗慧娟识趣地转身朝自家单元间走去,甚至进屋后都忘了将此事告诉父亲罗建文。
示意图
吃过午饭已是中午1时许,由于还得赶着去纺织厂上班,罗慧娟简单洗漱一番后,就又提着包包匆匆出了门。谁知来到6楼楼梯口时,惊讶地发现之前那位女童,仍旧一动不动地趴在脸盆上。
这不免令罗慧娟心中泛起了嘀咕,都过去近半小时了,小姑娘怎么还在这“练功”呢?哪怕姿势都没有任何改变,难道她已经……死了?
想到这,罗慧娟不禁头皮一阵发麻,并忐忑不安地再次凑到女童跟前,俯下身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胳膊,顿时一股凉意就从指间传来!
意识到发生命案的罗慧娟逃命似得狂奔回自家单元间,随即哆嗦着将事情原委告知父亲罗建文。而听完女儿讲述,罗父便半信半疑地跟着罗慧娟,来到通风口处查看情况。
罗建文本是一名退休水警,因此刚触碰到女童裸露的小腿,瞬间就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遂交代罗慧娟守在原地,切勿破坏现场也不要让任何人靠近,语毕又迅速折返单元间,慌慌张张地拨通了葵涌警署的报警电话。
约5分钟后,4名在附近巡逻的PTU(机动部队)就率先抵达现场。尽管此时女童身体发凉,也感觉不到呼吸和心跳,但为了谨慎起见,几人还是第一时间将她送往玛嘉烈医院进行急救。不过很遗憾,刚抵达急诊室医生就宣告女童已死亡多时。
PTU护送女童前往医院
中午1时30分许,大批探员也陆续赶赴石籬邨,但一番巡视下来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线索,也没有找到女童的鞋子。另据4名PTU和罗建文反映,女童衣着较为完整,也未看到肉眼可见的体表伤。
故探员们初步推测,女童应是大楼某业主家小孩,由于“漫画看入迷”便光着脚跑到通风口玩水,就这么稀里糊涂溺毙身亡。否则怎么可能会遍寻不着鞋子呢?如果是谋杀的话,凶手没必要将鞋子藏起来吧?又怎么可能会把尸体摆放在如此显眼的地方呢?
综上,葵涌警署将事件暂列为“尸体发现”处理。并对石籬邨一~三座户业主展开排查,以核实女童的具体身份。
约下午4时许,一名居住在石籬邨二座的妇人就向探员表示,自己女儿疑似失踪,要求前往医院认尸,不过经辨认后很快就排除了死者是该妇人女儿的可能。也正是此时,玛嘉烈医院的医生提醒探员称,女童或许不是意外身亡而是被人谋杀!
因为她的头部有多处新鲜挫伤和淤伤,其手腕上也有不太明显的被绳索捆绑痕迹,这些伤痕都不像是女童自己能够造成的。
接此重要线索,新界重案组第三队迅速接手调查,并将案件由“尸体发现”转为“凶杀案”处理。下午5时许,法医也奉命赶赴玛嘉烈医院,对女童尸体进行勘验。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又有一名居住在石籬邨一座的刘姓妇人找到探员称,女儿张伟珍无故未去上学,且她的衣着、外貌与警方通告的死者情况一致。
于是探员又马不停蹄地领着刘妇前往医院认尸,果然经辨认后确定,死者正是刘妇就读于香港丽泽谭肇康纪念学校下午五年级C班(只在下午上课)的小女儿张伟珍。
时年12岁的张伟珍绰号“臭B”,一年前才与两个姐姐、两个哥哥和父母搬至石籬邨一座9楼832和827室(与罗慧娟家一样,分配了对门的两个单元间)居住。其父亲为装修工人,母亲刘妇还是罗慧娟纺织厂的同事。
据了解,张伟珍虽性格顽劣、经常翘课,可她学习成绩非常优异,也从不跟小区里的“童党”们打交道。因此父母和哥哥、姐姐都不太干涉她的活动,一家人也相处地非常和睦、融洽,鲜少发生矛盾。
而当探员再次走访一~三座住户时,却接获了两份截然不同的目击证词。
原来据业主们反映,经常有一群油头粉面的“不良青年”在小区聚集、调戏女学童。一位与张家住同一层的李姓业主更称,15号上午10时许自己准备出门上班,正巧看见一名穿白衬衫、人字拖、黄马裤的青年,手持一条麻布敲开了832室房门。进屋后对方就用该麻布套在一个穿蓝色T恤、灰色短裤的女童头上,将其强行往楼下拖去。
奈何李某并不认识张家人,女童也没有喊叫,故认为是熟人之间在开玩笑,也就没太在意匆匆离开了小区。
可另一位二座的邻居王某却表示,上午10点30分左右自己外出买菜回来,行至小区大门口时,撞见一个衣着和张伟珍一致的女童,正与一名年纪相仿的马尾辫小姑娘,朝小区外走去,两人手里还拿着一些卡片,看情况应该是关系很好的同学。
这就让探员感到非常困惑了,为什么几乎同一时间段,两名目击者却看到了完全不一致的情景呢?且两人中只能有一个看到的是张伟珍吧?
当然,为慎重起见重案组还是派出两队探员,一组前往谭肇康纪念学校,寻找那位马尾辫小姑娘。另一组则将重点放在李某提供的白衬衫青年身上,并对整个石籬邨住户进行走访,试图了解更多关于“不良青年”的细节。
与此同时,20名PTU还奉命抵达小区各垃圾房,搜寻李某提到的那只麻布袋,以及张伟珍消失的凉拖鞋。
不过很遗憾,忙碌到深夜几方人马始终没有任何收获,就连那名马尾辫小姑娘都未找到。难道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词均不可靠?
事实上,探员一直就对两人的证词持怀疑态度。因为不管凶手是什么作案动机,李某看到的青年都已经闯进张家了,当时又只有张伟珍一人在屋内,难道他不能关上房门就地行凶吗?为什么非要将张伟珍拖出去呢?这不是明显增加了暴露的风险吗?
其次,探员们调查了张家832室,并无外人闯入的迹象,张家长子下午回家时房门是关着的,难不成那位青年杀完人后还回来帮张家关门了?
至于王某的证词,既然他都目击张伟珍离开小区了,那尸体最后怎么又回到小区了呢?难道凶手担心别人认不出死者身份,还特意将尸体给送回来了?
总之,重案组认为两人的证词极不符合逻辑,遂果断放弃了对这两条线索的追查,并认定凶手应是一~三座的某位住户。果然16号凌晨0点,鉴证科和法医尸检工作结束后,就证实了他们的这一猜想,不过这也给探员们带来了新的困惑。
确认身份后悲痛欲绝的张伟珍母亲
经勘验:
1.脸盆中水深7.6cm,但鉴证科未在上面提取到任何指纹,哪怕连张伟珍的指纹也没找到;
2.张伟珍死亡时间在5月15日上午10点~10点30之间。肺部没有积水,可排除溺毙情况,同时颈部有指痕,研判扼颈致机械性窒息的可能性最高,确定死亡方式为他杀;
3.左颞部、后枕部以及双耳耳根后侧,有共计6处擦挫伤,其中左颞部淤伤应为撞击硬物所致(即左侧太阳穴撞击过地板或墙壁),另5处伤痕则是以拳、指击打、抓掐形成。此外,嘴唇内侧有出血、左下颌牙龈有挫裂伤,相信凶手曾以软物或手掌闷缢过张伟珍口鼻;
4.有遗尿情况,这也是被扼颈死亡的常见生理现象,但内裤和外裤的尿渍位置,却与正常的排尿位置有明显偏差。表明张伟珍在遗尿时,下身并没有穿裤子,是死后才被凶手穿回去的;
5.尸斑竟位于臀部以及背部,而非支撑的膝盖和双手前臂上。这表明张伟珍死后近两个小时,尸体都是呈仰躺状,直到尸斑开始形成才被转移至6楼通风口,也就是罗慧娟上楼前半个小时左右。
不过由于张伟珍衣服、四肢较为干净无拖拽痕迹,其体重也达到42kg,移尸时间还处于上下班/课的高峰期。故法医相信,第一现场应该距陈尸通风口不远,极有可能就在该通风口的上、下两层,也就是4~8楼某个单元间内。
6.再经张伟珍母亲指认,女儿的一件贴身内衣不见了踪影。那死亡时未穿裤子、内衣消失不见,很明显凶手的作案动机是想要侵犯张伟珍吧?然而,法医却没有在她体内检测到男性精液残留……
曼走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