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速递 | 马亮对话中央广播电台,谈住建局官方催缴物业费引争议,谁来管、怎么管?

网络上或者电视台的社会调解类节目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因为拖欠物业费所引发的纠纷,业主和物业闹得势同水火,是不在少数的。各地的法院也公布了大量涉物业费纠纷的典型案例,各地其实都在想着各种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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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简称《通知》),引发关注。


《通知》称,今年10月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发现较大部分业主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涉及面广,且数额较大。

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情况,已严重影响县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维护小区缴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通知》最后称,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一是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文明办。二是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功的,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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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物业欠缴这个问题,当地住建部门费了不少劲,然而他们通知欠费业主所在单位的做法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而且,荔波县并非首个发布这类通知的地区,今年10月,湖北襄阳就开展过物业欠费和解行动,依靠“诉调对接”机制,将纠纷引入和解渠道,依法调解个案的矛盾点。
2020年,江西鄱阳发布过清缴物业费专项行动通知,与荔波县的做法类似,对于拖欠物业费的公职人员,不仅发函告知,还把相关情况上报其单位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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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政府部门在推动物业费应缴尽缴;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欠费背后的原因较为复杂,诸如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引发的纠纷、诉讼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过小区居民集体罢免物业公司的情况。
那么,主管部门催缴物业费,能够彻底解决拖欠问题吗?对公职人员采取特殊处理方式,函告其单位,真的能促使他们带头缴费吗?又该如何打破拖欠物业费的恶性循环呢?
12月28日,中央广播电台对话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让我们一起聆听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