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更好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条,重点针对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规范,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营销内容、账号使用、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营销活动不得欺诈、误导客户,不得损害公平竞争等。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关于就《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指导期货公司合规有序展业,更好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qihuo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来源: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