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025年1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006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6505件。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 “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以及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简称行刑反向衔接)。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意见》,进一步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安徽省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逐案审查,对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建议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切实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令新介绍,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006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6505件;行政执法机关已采纳检察意见作出行政处罚5262件;对行政执法机关未回复或处理错误的跟进督促提出检察建议63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24项工作机制;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当天,还发布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批行刑反向衔接7个典型案例。安徽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张克德介绍,这批案件体现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复杂性。从违法行为的种类看,本批案例分别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著作权、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等7种违法行为。从涉及的处罚主体看,本次发布的7个案例涉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的案件涉及两个行政执法机关,有的还涉及到异地行政执法机关。从涉及的处罚对象看,本批案例既涉及个人,又涉及单位。
安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因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众多、专业性强、执法主体多元,有的案件难以确定处罚主体和识别处罚依据,目前检察机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实还存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困难。此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协作有待加强,如在行政反向衔接案件中证据移送、涉案财物移送、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处罚必要性的把握、办案信息共享等方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强化协同协作,形成合力。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摄影报道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