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市金罚决字〔2024〕53号-55号)显示,因会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用途不符、通过保险代理机构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违反规定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金融监管分局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8万元。
于勇(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3万元;李伟(时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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