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5年付息,应偿付利息57万元

2025年1月1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东方新城MTN002;债券代码:102100139)2025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1东方新城MTN002

4.债券代码:102100139

5.发行总额:5亿元

6.起息日:2021年1月22日

7.发行期限:3+2年

8.债项余额:0.3亿元

9.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90%

10.付息日:2025年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57万元

1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敏

联系方式:0519-88586936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梦醒

联系方式:025-84099335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87/23198888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