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被罚32970.9元: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活动

台海网1月10日讯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思城管拆(2024)1553号)显示,因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活动,对责令行政执法相对人于收到《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并对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处以建设工造价百分之九的罚款即人民币叁万贰仟玖佰柒拾元玖角(32970.9)。

据了解,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是一家从事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06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22楼1-7单元,法人是林挡梁,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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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