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回答记者提问。
开发区的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胡雪清介绍,《条例》主要聚焦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适应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条例》对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性质、定位及职能予以明确规范;紧扣开发区经济功能定位,规定开发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不得托管、代管行政区划建制或者部分行政区域;规定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依托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牵头协调,依法做好开发区的行政执法等事项。
着力促进开发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为保障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轻装上阵”,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在自主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等方面必要的自主权。规定开发区可以实行管理机构加公司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开发区探索不设立管理机构的运营模式,将设计、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项交由市场承担。规定支持开发区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依照有关规定有序流动,开发区可以实行岗位聘任、末位淘汰等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和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制度等内容。
持续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强化开发区产业发展,围绕“五好园区”建设目标,对开发区发展规划、布局和要求等予以规范。为降低企业成本,对完善开发区要素保障机制,降低开发区内用能、融资、物流和政务服务成本等予以规范。为加强开发区人才储备功能,规定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培养经济型管理人才的主阵地。此外,还对开发区土地保障和利用、加强开发区财政管理、资金保障和财政监督、评价结果的运用等内容予以规范。
据了解,《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杜中华介绍,下一步,将细化配套制度。对《条例》中方向性、原则性的条文,本着政策成体系的原则,组织深入研究,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细化出台一批前瞻性强、用得上、效果好的配套政策,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推进贯彻实施。《条例》的贯彻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将强化全省“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加强监督检查。将密切关注条例贯彻实施的效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跟踪解决《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条例实施取得更好的成效。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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