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复:不啻福建多一分省

台湾光复,“不啻福建多一分省”,福建老乡有点忙。

首先,“收复台湾之准备工作在福州亦见积极进行”这事儿就够忙人的。《台湾省通志•光复志》记:“台湾党部工作团及奉命进驻之宪警与各种训练班均陆续开到福州,台湾警备司令部特务团亦在该地开始组织,由闽省保安纵队中抽选优秀官兵加以训练,被召集之保安支团队,分别由南平、永安、福清、德化、大田防地先后开到,由团长朱瑞祥接收督训。接收台湾日本海军之第二舰队司令李世甲于十月四日由厦门经漳州、福州来台。此外拟随陈长官赴台之旧僚在福州等候者30余人。”

台湾光复前后,辖区包括“闽台”的机构相继在福建设立,如“监察院闽台监察区”“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闽台办事处”“农林部闽台区渔业督导处”“中央银行闽台区行”等。台湾光复后,福建于本省事务外增添了台湾事务:1、应台湾各级、各地政府及其各种机构和学校的要求,福建常时态地及时从福建选调、征聘各类人才驰援台湾。例如,1946年4月福建邮区调员赴台的函电称:“台湾日籍邮员日内全部撤清,陈长官催促克日接管,需员万急,已将调台人员名单”送台湾“长官署”云云;2、1947年2月27日,福建省教育厅发文全省各公、私立中等学校,要求各校遇有台籍学生前往肄习时,“应宽予录取,其在师范学校肄习者毕业后准其返台服务,其入中学肄业者应比照边疆学生,优待从宽录取”;3、福建协和大学增设台湾考区,厦门《江声报》1946年6月30日报道;“福建私立协和大学今夏决定添设台湾考区,招收台籍学生”;等等。

台湾光复后,福建省政府、福建省参议会等机构,时常会说起“闽台一家”“闽台共济”。如,1945年12月,福建省行政会议第15号提案谓:“闽台原属一家,距离密迩,交通便利,唇齿相依,关系密切,似应由省府组织台湾视察团前往该省视察”;又如,1946年3月,福建省参议会一届一次会议有提案谓:“(台湾)光复以还,不啻福建多一分省,今后经济交流影响至巨,应即组织团体前往慰问、考察,以冀他山之石,有以提供本省建设之参考也”;又如,1948年2月,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编制的《福建省政府考察台湾建设事业计划书(草案)》谓:“闽台隔海相望,仅距百余海里,联系便。台省工业所需原料,如铁、铜、铅等,闽境蕴藏均厚,可就近开发供应。闽省所需煤、食粮、生产机械,亦可取自台湾,以求适当弥补。此仅涉其大端,实则两省未来经济发展,有待密切合作之处綦繁,而彼此间物资可能交互利用之程度与供需情况,又应充分调查,以为今后切求配合、共策进展之准备”。

本文作者汪毅夫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