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向社会各界传递出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信号。
浙江义乌某企业制造车间
规范涉企执法,让企业放心干事、专注发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只有严格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才能助力法治精神落地生根,让法治政府成色更足。
规范涉企执法,是维护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市场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其能否心无旁骛地谋发展,不仅关乎企业自身,也关乎就业、社会稳定,更关乎市场经济的活力。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让涉企执法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内,有助于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负担,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和全社会预期。
安徽淮北,个体执照实现智能“秒办”
值得一提的是,1月7日国新办召开政策吹风会,对《意见》进行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指引》明确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新年伊始,同一天召开这两场发布会,充分展现政府部门强化涉企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规范涉企执法,是为了避免“走形”的行政执法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破坏市场活力。只有严格限定行政执法边界,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才能让企业家敢作敢为、敢闯敢干。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一些企业违法行为可以放纵不管,对那些性质恶劣的企业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执法、及时纠偏,以彰显法律威严、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执法有强制性特征,亦需要柔性与温度,在依法监管与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之间找到平衡,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才是法治建设的真精神。(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王言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