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静文是一名90后女检察官
今年是她从事检察工作的第十一个年头
十一年的无私奉献
十一年默默坚守
她在法律的阵地上
用智慧和勇气捍卫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办理1600余案件无一瑕疵
罗静文于2014年9月进入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工作中,罗静文始终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秉持“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先后协办、主办案件超过1600件,无一存在瑕疵,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在办理某强奸案过程中,她积极引导侦查并注重办案亲历、自行调查取证,将虚构身份骗取信任、利用特殊关系引诱被害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被告人绳之以法并成功追诉遗漏犯罪事实,有力打击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办理花都区首宗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寻衅滋事、强奸案中,通过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引导侦查,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准确指控犯罪事实、适用法律,首要分子滕某某面对铁证如山而当庭认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阅案无数,罗静文说,案件审查本身很重要,与相关人员沟通也很重要,她的致胜法宝是“三心”:一是“耐心”,在与家属、其他部门沟通的时候,耐心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只有耐心沟通才有可能达成共识;二是“同理心”,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求同存异;三是“信心”,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哪怕有很多困难,哪怕每一次遇到的困难都不一样,还是有信心能找到解决的方法,让未成年人能从犯罪中改过自新或者从被侵害中走出来回归正常的生活。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是检察机关唯一一个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的业务部门。未检工作的重点在于保护未成年人,难点也在于如何保护好这些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或者被侵害往往都不是单方面的原因,夹杂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局限于案件本身,更需要办案人员耗费相当的精力挖掘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或者被侵害的原因,并对症下药,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或者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