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迈月征,朝暮轮转。2024年,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
服务国家公园建设
紧紧围绕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办理三江源区域生态保护案件237件,祁连山区域生态保护案件91件,青海湖区域生态保护案件77件。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西宁成功举办首届“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为将“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主题纳入2025年在青海举办的“第三届国家公园论坛”积累经验。深入推进“三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巡回检察64次,其中,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先后会同属地检察机关,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昆仑山国家地质公园和位于祁连山国家公园的哈拉湖等地区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8次。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紧盯社会热点,聚焦民生所盼,主动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不断筑牢民生之本。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民生热点,共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955件,制发检察建议1129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计立案451件,西宁市检察院等多地检察机关围绕社区团购、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活动。围绕残疾人、新业态劳动者、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领域立案177件。海南州等地检察机关以欠薪治理为切口,办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3.56万元。玉树州检察机关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入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机构,围绕饮食用药、起居出行、文化休闲、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
文物保护传承
立足青海拥有长城、黄河、长江、长征四大国家文化公园园区的区位优势,部署开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围绕长城青海段保护、红军长征在青行军路线遗址保护等办案重点,助推青海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传承,推动构建文物保护新格局,共办理相关案件81件。西宁市大通县检察院针对大通明长城保护问题,联合大通县人民法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发布长城《司法保护令》,引导人民群众提升保护意识。果洛州检察院、班玛县检察院加强长征文化红色遗产保护,通过联席会议、检察建议方式,有效督促各部门解决了红军长征在青路线上相关文物遗址保护问题。黄南州检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自然地貌、文化遗迹、古建筑保护滞后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服务历史文化名城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典型案例培育
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化落实检察公益诉讼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工作要求,把典型案件推送作为对下指导的常规性工作,结合重点工作和工作中的创新做法下发典型案例,为基层办案提供参考,全年共发布两批10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分领域分类型总结、筛选案例,加大向最高检报送典型案件力度,全年共有5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园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通过参选投票位列“2023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首。通过强化案例建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数字检察赋能
坚持以数字检察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公益司法保护突出问题,将数字检察融入检察监督,探索构建“数字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地区实际,积极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自主创建工作,围绕区域特点,聚焦生态环境和民生热点问题,研发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17个,涵盖安全生产、国有财产、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其中8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平台。目前,全省8个市州院和45个基层院已全部实现公益诉讼上架模型应用,以数据比对排查案件线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应用模型筛选线索1789条,移送线索34条,立案263件,发出检察建议381份,其中社会治理44份,挽回经济损失122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