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司法所工作者们在开展司法所各项工作中,有哪些切身的体会、感受?有哪些记忆深刻的瞬间、经历?有哪些新的工作探索、总结?《司法所工作》杂志策划推出“年终回顾·司法所的故事”主题宣传,邀请几位司法所长回顾一年工作讲述司法所的故事,在回顾和总结中展现工作亮点、分享心得体会。他们是本次主题宣传的代表,也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司法行政工作者们的缩影。岁月更迭,初心依旧,向每一位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司法行政工作者致敬。
倾情为民 无悔奉献
魏官元(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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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我加入司法行政战线工作的第30个年头。1994年,我毕业后来到了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担任司法助理员,1999年司法所成立,我担任所长至今。30年来,我累计调解各类纠纷2400余件。我曾荣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荣誉称号,我所在的西村司法所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2024年,我获评为全国“2024年度法治人物”。
暑往寒来,日月更迭。回首走过的一年,西村乡的街头巷尾、厂矿田间,都留下了我奔波忙碌的身影。身体残疾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办成一件事情要克服比常人更多的困难,但我一直坚信历经磨难只会让我更加坚强。我把摩托车命名为“老魏党员调解车”,时刻牢记自己党员的第一身份,在普法和调解中,我注重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期盼,将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使工作决策更加贴近群众,群众遇事也愿意向我倾诉,乡领导常说:“老魏用一副残疾身板架起了党同群众的‘连心桥’”。
忠诚使命,工作要有强劲头。辖区某小区是西村乡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新村,由西村村、甘庄村等五个村整体搬迁形成。由于“村民变居民”“平房变楼房”以及五个村村民混居的情况,群众的生活习惯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人一时难以适应,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影响了搬迁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面对这一情况,我整合五个村的调委会工作力量,组建了联合调解工作委员会,每周五固定坐班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案情分析,商讨调解方案,矛盾纠纷得以有效解决。此外定期开展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讲解,极大提升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水平。
守正创新,工作要谋新思路。开展工作,既要做好“常规动作”,也要探索“自选动作”。我坚持举办“老魏法治民情夜校”,以巡回方式在各村举办,和群众面对面收集问题、讲解法律、传播法治,让法治化纷解忧,让法治沁润民心。我探索建立线上工作平台,开通“网上工作室”微信公众号,收集编写法治宣传材料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法,在微信朋友圈和辖区各村及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工作群转发。通过线上平台,干部群众可以随时、随地、随身学习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起到了学习和培训的双重良好效果。调解工作中我总结出“三看六字法”工作法,“三看”即看人、看事、看因;“六字法”即“听、查、评、调、延、访”六种方法。我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指导疑难复杂重大纠纷调解,对村调解员开展“传帮带”。每当看到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一件件错综复杂的纠纷化干戈为玉帛,积怨多年的老邻居握手言和,孤寂的老人重享天伦之乐,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看到群众信任的目光,得到群众由衷的肯定,我内心感到无比欣慰,再苦再累都觉得值。
服务群众,工作要善抓联动。面对群众诉求的多样化,我主动“揽事”,打造了“只进一扇门、化解千家事”的“枫桥式”工作法。群众需要的免费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信访事项接待、诉讼仲裁咨询引导、公证鉴定律师咨询联系、行政执法意见收集、行政复议咨询联系、法律援助代办、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基层立法联系采集、法律讲堂预约等各项服务,只需进司法所一扇门,无需跑别处,司法所“一站式”受理,根据群众诉求的不同领域分类处理。同时,把各项分管领导和信访、民政、土地、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及派出所、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联系方式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民间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解决;涉及政务村务问题,视情况司法所联系主要或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到所办理;涉及上级部门事项的由乡领导负责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组织派出所、信访、民政、土地等部门联席会商,形成“群众动嘴、司法所协调、干部跑腿、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司法所成为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帮、理有处讲”的平台阵地,牢牢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
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厉行法治、传播法治的一线平台窗口,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对于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意义重大。身残志坚,淬火成钢,平凡之中显不凡。秉持法治信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有耐心,不怕麻烦,做践行法治服务群众的“耐烦所长”,是我矢志不渝的坚持和追求。
扎根基层沃土 彰显法治担当
魏伟(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柏树林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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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群人,他们以法律为武器,调解矛盾纠纷,捍卫公平正义;他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传播法治声音,编织和谐之网;他们走街串巷,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们身着“司法蓝”,用心描绘基层平安幸福的美丽画卷。很荣幸,我是其中的一员。
浓氛围,普法宣传想在前。“弹起三弦定准音,说个小段大家听。要知今天说个甚?法治宣传进校园……”2024年9月开学季,司法所在东厅门小学以陕北说书的形式进行了法治宣讲,三弦清脆的声响,配合着幽默诙谐、朗朗上口的宣传词,逗得台下的孩子们笑声连连。普法宣传是司法所的“老业务”,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想要做好,就必须学会推陈出新。重要的节日、当下的热点、辖区的资源……都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创意来源。只有不断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形式,才能让每一场普法活动既有热度又有深度。2024年5月20日,我们在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前来领证的新人赠送了包含民法典书籍、宣传彩页、普法折扇等物品在内的“民法典大礼包”,精心打造“法”式浪漫。新人们手拿鲜花和法治宣传标语拍照打卡留念,记录了这一美好时刻。2024年11月,借着短视频的“东风”,我们拍摄的首部微短剧《彩礼风波》正式上线,我和同事们纷纷出镜,还原真实的调解现场,把法治短视频制作成群众爱看的“情景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解民忧,人民调解干在前。柏树林街道坐落于西安市中心,人口稠密,商业繁荣,也因此成为各类矛盾纠纷的易发之地,邻里争执、夫妻不和……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2024年8月,两位年轻姑娘找到了我们。她们是西安某高校的学生,趁着暑期来到柏树林街道的一家奶茶店兼职,双方约定每人每天劳动报酬为100元。15天后,因学校安排做实验,二人便向奶茶店老板提出离职,然而老板却以二人未提前3天通知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我们迅速介入,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走访了奶茶店周边商户,对该店铺的经营状况与口碑进行全面摸底。明确问题焦点后,我们向奶茶店老板释法说理,并劝导其从情理角度考虑大学生外出兼职的不易,最终奶茶店老板向二人支付了拖欠的3000元工资,该起大学生兼职维权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处理起来费时费力,却切实关系着群众的幸福指数。2024年以来,依托人民调解碑林“365”模式,我们坚持“矛盾排查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方法,组织各社区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依法用情守牢辖区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惠民生,帮扶教育走在前。作为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司法所承担着多项工作职能,工作人员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也是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引路人”。2024年,在一次回访工作中,我们接到了一位母亲的求助。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曾因诈骗罪入狱,重获自由后,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封闭中,既害怕面对外界的流言蜚语,又担忧刑满释放的身份会成为他找工作的绊脚石。面对母亲的苦口婆心,刘某总是沉默以对。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迅速行动,联合心理咨询师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倾听刘某的心声,为他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在刘某逐渐打开心扉后,我们主动联系碑林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为刘某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最终成功帮助刘某走出心理困境,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我们坚持做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全力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其在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以“法治阳光”温暖照亮特殊人群回归路。“我犯过错,没想到政府还愿意帮助我,社会还愿意接纳我。我以后一定脚踏实地,做个遵纪守法的人。”刘某感谢的话语仍在耳畔,也激励着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扎根基层这些年,司法行政工作者这几个字于我而言已不仅仅是一个职业称呼,更是一份厚重的责任和不变的坚守。司法所里,有法律与人情的交响,有正义与温暖的碰撞,岁月悠悠,年复一年,我们与司法所的故事仍在续写。
脚踏实地践真知 法润雕庄焕新颜
赵旭(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雕庄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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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赵旭,2011年由部队转业来到雕庄司法所工作,在基层工作了13年。回顾2024年,作为一名深耕在基层一线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我带领大家坚持“三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擦亮“法治雕庄·‘庄’点一新”工作品牌,让法治春风飞入万千百姓家。在雕庄,面对矛盾纠纷我做到“事事回应、桩桩落实”,想尽办法为辖区群众解难题、画句号,所以群众都亲切地称呼我为“爱画句号的阳光所长”。
优化法治阵地布局,打造法治润民新亮点。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告诉我,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性。2024年以来,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日常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因地制宜。我们立足街道已有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全面建成“矛调中心”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法治元素和法律供给,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坚持发挥效能。利用公园人流量大、群众休闲聚集地、宣传效果好的优势,建成大运河法治文化公园,实现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的有机融合,目前已辐射服务群众5万人次;把法治长廊、石刻等与原有绿地、小道、走廊、凉亭有机结合,用最简洁、最通俗的语言讲述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公益5号”、直播讲法、游览参观等活动让群众在公园休闲健身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坚持以点带面。在街道所辖7个村(社区)以及万都金属城、中村物流园等商圈建立法律服务室和法律服务站点,构建法律供给、矛盾化解“5分钟服务圈”。
强化纠纷调解实效,激发多元化解新动能。社会治理过程中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人民调解至关重要,“明理止纷、事心双解”是我孜孜不倦的期待和追求。织密“调解网”。2024年以来,我们协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在“一站式”矛调中心开辟涉企解纷“绿色通道”,建立1个“法治暖企”工作室,在万都商圈、中村物流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两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服务联系点”、“知识产权保护室”、涉企专属网格党群直通站3个,行业调解委员会4个,促进矛盾纠纷分类分流有效化解。配强“调解员”。聚焦争当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者目标,返聘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等为专职调解员。2024年,司法所吸纳1名退休警官、1名老村支书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形成最优调解力量,推动形成多元调解工作格局。打出“特色牌”。城市建设发展中辖区财产继承、父母赡养、婚姻家庭等家事纠纷数量呈现增长态势,为突破调解工作“瓶颈”,我们努力培育建立个人调解室,持续增强“老盛调解”“汤亚平调解”等个人特色调解品牌影响力,积极培育打造涉企矛盾、商事调解品牌,探索建立“物业调解”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开辟法治惠民新路径。法治的核心目的是守护人民群众的公正和权益。我们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让法治沁润民心。完善“四梁八柱”架构。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干”,以7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大运河法治文化公园普法阵地和商圈法律服务点为“分支”,完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体系建设,构建“一中心、三点、七室”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架构,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点及面全覆盖。提升“法援惠民”质效。加大对农民工、“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力度,降低受援门槛,简化办理流程,提供高效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助力高效解决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通过网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700余件。落实“服务供给”举措。发挥“名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开展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涉法难题。进一步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组织“名优律师”进村入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风险提示、授课辅导等方式,查找法律风险,提出建议意见,为辖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常态化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砥砺前行,未来可期。扎根基层,心怀法治,我们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用脚踏实地的行动诠释法治为民宗旨,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深耕司法所责任田 厚植基层法治之花
范立平(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街道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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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已走过了“七个五年”的普法规划之路,迎来了“八五”普法规划的尾声,在努力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中,辖区的法治建设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在现有基础上,突破司法所工作“瓶颈”,推动辖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时光匆匆,回望2024年,我想谈谈我的几点感悟。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内行人干好内行事。打铁还需自身硬,高素质的司法所工作队伍,是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我以身作则,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素养水平,强化专业知识学习,积累业务实践经验,练就做好基层法治工作的扎实基本功。2024年3月,辖区一位租户气冲冲地来到司法所,情绪很激动。我和同事耐心安抚,让他坐下来慢慢说。从他的叙述中我们理出了他的症结所在:2023年他在辖区租住了一间房,后来房东的出租房被定性为违法建筑,面临拆除。他认为违法建筑被用来出租是不合理的,要求房东退还他租住期间的租金,但是房东和他各执一词,他来司法所找我们评理,帮他要回租金。详细询问了他租住时间、租金以及其他租住情况后,我告诉他租金符合市场价格,租住期内房东也不存在其他违约情形,房东所收租住期间的租金作为房屋占有使用费不应退还。听了我的解释后,刚开始他连连摇头,表示不认可。我继续耐心解答,把自己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公职律师证书拿给他看,引导他想想自己是不是也没有吃什么亏,顺便聊了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他慢慢听了进去,表示了认可。在普法的同时我为他纾解心结,最后他怒气全消,笑着离开了司法所。类似这样的情景是我们工作中的日常,一方面我会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及时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化纷解忧的同时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传播法治理念,达到了定分止争和以案释法的双重效果。
开展“四步式”普法,做好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所的一项常规工作和重要工作,2024年以来,我改变以往单一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转变为以“收集法律需求—选择专家—定制课程—开展普法”的“四步式”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辅之以在线旁听法庭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由普法需求端到普法供给端”的良好循环,有效回应了辖区公职人员、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例如,结合街道年度“拆违消隐”重点工作,针对征集上来的问题,通过开展主题讲座,组织公职人员旁听案件庭审,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担任所经手案件诉讼代理人等,一系列强契合度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精准、全面、立体式开展普法答疑解惑,做到学以致用,切实增强普法效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整合专业法律资源,全方位法律服务全覆盖。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街道拥有了常年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的法律服务资源。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作用,更好为辖区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尝试打破村居法律顾问、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时各管“一摊儿”的窘境,推动统筹辖区全部律师资源,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值班岗”。每周的周一、周二、周四三天安排律师按照排班时间进行坐班,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文书代写等“沉浸式”全方位法律服务。提前一天通过线上发布值班律师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至社区居民群和街道工作群,提醒、引导大家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遇有年纪大、行动不便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来到现场咨询的群众,可以提前预约,协调时间后由律师进行上门服务。
搭建案情研判平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沉到街道以来,司法所积极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在做好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常规工作的同时,积极搭建案情研判平台,在开展法制审核和案审会集体讨论之前,提前介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围绕辖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组织由法律顾问、执法队队员、街道公职律师参与的会商会,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梳理案情,做到未诉先办、有错必究,为执法队员规范办案提供良好指引,夯实法治保障,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
回顾过往是为了总结经验再出发。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展望未来,我感到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会继续立足一域、深耕法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砥砺奋进,推动辖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辖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 | 《司法所工作》2024年第12期
责任编辑 | 贺堃
编辑 | 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