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明发·光明轩小区业主向读特新闻记者反映,自己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免除业主5年停车费,如今才入住一年多,物业就发通知称,2025年1月1日开始要正式收取停车费了。据悉,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的合同已经过期,业主对物业企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规提出了质疑。
承诺免除5年停车费,住了1年多就作废
1月3日,读特新闻记者前往明发·光明轩小区时看到,小区车辆出入口设有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收费许可的标价牌,并张贴有《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显示,获得许可的企业是深圳市金顺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小区已挂上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原件。
既然物业已经获得许可证,为何业主还质疑其收费的合理性呢?对此,小区业主王先生向读特新闻记者介绍,小区开发商为明发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他来该小区看房时,销售曾表示可免除停车费。依据开发商承诺,部分业主可免除5年停车费,有的业主则是无限期。王先生属于前者,但开发商对其仅是口头承诺,而有些业主的购房合同或相关协议中则有写明免除停车费。王先生于2023年入住小区,不料刚到2025年,小区物业就要收取停车费了。
业主郑女士与顾女士也接受了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据悉,在业主所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表明,物业由开发商引进,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17日,两位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的情况下还收取停车费的合理性表示质疑。
在采访过程中,部分业主也对物业服务的质量表示了不满,比如小区电梯等设备维修不及时、清洁不到位等,并称这样的服务质量无法与4.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相匹配。
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合法的
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持有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停车收费属于合法行为。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合同到期一事,该负责人介绍,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外,所有业主均与物业签了《明发·光明轩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一项为: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如果业主未能依法做出续聘或者另行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决策,原物业公司可以继续提供服务,但服务期限变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可以在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解除协议。
该负责人介绍,确实存在开发商赠予部分业主免费停车权益。前文提到的部分业主享有免除5年停车费的承诺,在部分协议中有明确,物业也是按照协议内容进行了不同的处理,对于能够出具免除停车费书面协议的业主,收取每月80元的管理费;没有相关书面协议的业主,则需按250元/月付费。
街道办:积极推动组建业委会
据了解,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的入住率仅为50%左右,有些业主也联系不上,这为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极大的影响。业主王先生介绍,小区部分业主联系了玉塘街道办,正在积极推动组建业委会,但因各种原因困难重重。
玉塘街道办于1月6日回应读特新闻记者称,街道前期已通过面谈、电话和微信等多种方式向业主进行了政策宣讲,并于2023年7月安排工作人员加入业主代表组建的“光明轩筹备组”微信群,在群内及时跟进指导业主开展相关筹备工作;2025年1月3日,街道办工作人员当面向业主详细讲解过业委会成立流程。其回应,对小区成立业委会一事将予以全力帮助与支持。
律师:口头承诺需有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羲航表示,开发商承诺5年停车免费权益若仅是口头承诺,无书面协议,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他强调,若口头协议有相应录音或录像证据予以佐证,则与书面协议效力相同。业主应当同开发商进行沟通,就销售时的承诺开具书面说明。
对于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问题,王羲航指出,业主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情况,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同时,业主也可以自行组织联名申请,向相关部门反映小区问题,争取成立业委会。在物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方面,他则表示,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物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若问题严重,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履行合同义务,退还多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