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医生为山西省大同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某青。2022年3月中旬,15岁女子高某(化名)怀孕,经高某母亲的朋友引荐,至山西大同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某青处就诊,随后王某青发现,该未成年少女已然怀胎足月,即将生产,而其父母双方在此之前一直被蒙在鼓里。
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买方抱走婴儿后支付68000元,卖方母亲通过中间人收到41000元。王某青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罪情节轻微,故决定不予起诉。
很明显,王某青所犯只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双方的交易差额27000元,显然与她无关,如果有关联,那就不仅仅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这么简单了。
现在,买卖婴儿事件被翻出来,卖婴儿目前也只有两岁多,买卖双方及中间人也因此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同时,法律是不允许“漏网之鱼”的,被此事连带的王某青也被拘留了28天,目前她的职务被全部免除,包括党支部书记、科室主任....
新闻底下,有不少人替王某青叫屈,认为她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一个15岁少女生出的孩子,母亲难以抚养,生父一家不管不顾,可以想见,他将成长在怎样的环境,他的一生将面临多少磨难。
被送到抱养家庭,是现实中他所能遇到的最好归宿了。王某青也再三强调,自己纯粹出于恻隐之心,现在很后悔当初的居中介绍。
但法律终归是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在这一链条上,王某青犯罪行为轻微,检方基于法律规定,从轻处罚也说得过去。但外人不能因为“孩子有一个好归宿”,就美化她的行为。这个口子只要一开,婴儿就会被随意当成商品买卖,就算中间人的动机再纯良,又怎么保证领养孩子的父母就一定负责,会善待、呵护他们呢?
有多少医生在面对患者时,出于同情和恻隐之心,可能会做出超出常规的决定,但这样的决定有时可能会引发意料之外的麻烦和冲突。在面对患者时,医护人员应坚守医疗伦理和法律规范,这是王某青事件给我们的重要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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