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月8日,贵州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贵州都匀市新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匀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无全职员工,与在中基协登记的员工人数不一致;与投资者约定基金产品固定收益;未出具基金产品的投后管理报告;未按要求披露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贵州新匀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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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月8日,贵州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贵州都匀市新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匀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无全职员工,与在中基协登记的员工人数不一致;与投资者约定基金产品固定收益;未出具基金产品的投后管理报告;未按要求披露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贵州新匀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