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
2#片区(CP320800-2021-01-04)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我区组织编制了《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为了增强方案的公开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现将方案相关情况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8日,征求意见期间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与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联系。
联系人:贺往忠
联系电话:13951470186
附件:《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
2#片区(CP320800-2021-01-04)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示草案
(以最终上级批复的方案为准)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与“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结合,统筹兼顾,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编制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方案的编制,将进一步明确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合理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的边界,统筹产业布局,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项目用地。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6、《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建设用地审查中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53号);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10、《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大纲及格式规范>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343号);1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28号);12、《淮安市淮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3、《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5、淮安市淮安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3年变更调查成果和2024年遥感影像数据;16、淮安市淮安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次成片开发调整方案拟对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进行调整。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原方案片区土地总面积为68.645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44.4821公顷,片区属工业主导型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26.08%,片区范围东至腾飞路,南至工民西路,西至永济西路,北至北环路。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调整方案片区土地总面积为79.330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54.9891公顷,片区属工业主导型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25.09%,片区范围东至规划码头-腾飞路,南至工民西路,西至中干河-永济西路,北至调尾河-北环路。(CP320800-2021-01-04)(征求意见稿)片区土地权属情况统计表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划定片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规定的比例要求,不存在不予批准的情形。1.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2.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淮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3.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淮安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关于片区范围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要求。4.根据《淮安市淮安区范集单元绿色建造产业园街区详细规划》,本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本片区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计划在2025至2027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九、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规〔2023〕4号)的标准执行。2.征地安置:淮安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3.征地程序: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1.土地利用效益: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2.经济效益:成片开发片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片区形象的提升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同时可带动区域土地资源价值的提升。3.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保障公共利益。4.生态效益:有利于促进淮安区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与生态景观打造。《淮安市淮安区绿色建造产业园2#片区(CP320800-2021-01-0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自然资源部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