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政策“接力棒”开始交接。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针对汽车领域,要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与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其中,部分“国四”排放车型被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同时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新能源乘用车车龄再“年轻”8个月。
“国四”首年燃油车入围
《通知》明确,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即“国四”排放标准实施首年的燃油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此外,针对置换更新政策,《通知》提出,要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照《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通知》公布之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各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去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4月,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对比来看,此次《通知》在燃油车型报废更新补贴中纳入部分“国四”车型,针对新能源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时间,从2018年4月30日前延长至12月31日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以下简称“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本次通知进一步扩大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将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需求。
去年,国家“报废换新”及各地“置换更新”政策持续释放汽车消费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新”政策激发消费活力,效果明显。去年,全国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超过650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国内市场渗透率从6月开始,连续7个月超过50%,全年国内零售量达1100万辆。
政企合力“兜底”过渡期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李刚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五个领域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补贴标准、操作流程。同时,充分考虑与去年政策的衔接,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据了解,今年以旧换新政策细则落地前,北京、山西、海南等多省市已相继出台过渡性补贴政策。其中,北京市商务局发布的《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衔接政策》显示,从今年1月1日起至今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此外,从今年1月1日至今年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发布的空档期,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今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参照去年政策要求执行,补贴标准按今年商务部政策要求并结合北京市实际确定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乘联分会预测称,今年国内车市零售将达2340万辆,同比增长2%。在外界看来,今年“两新”政策将进一步提升国内车市整体销量。事实上,为争夺市场份额,各车企也相继推出“兜底”政策应对“两新”政策过渡期。以理想汽车为例,今年1月1日—31日订购新车并交付,且符合理想汽车置换补贴兜底权益条件的消费者,且今年3月31日前“购车发票所在地未推出地方置换补贴”或“购车发票所在地推出地方置换补贴,但消费者不符合地方置换补贴条件”,可享受理想汽车给予的1.5万元现金补贴。据统计,今年以来,蔚来、乐道、比亚迪、小鹏汽车、理想汽车、东风风神、上汽大众、吉利汽车、岚图汽车、阿维塔、极狐、深蓝等超10家车企推出“兜底”政策。
北京商报记者 刘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