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与银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

金融界1月8日消息,阳光诺和“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3.3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公司已取得《贷款承诺函》。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区支行签署了《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合同双方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区支行为贷款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8日为起始日期。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以每次贷款发放的起息日前一工作日的1年期的LPR作为定价基准,在此基础上减115BP,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贷款用途专项用于阳光诺和股票回购,公司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公司将严格遵循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原则,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当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