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枪!安远一男子被查处!

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

鹤子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辖区居民胡某某

有私自组装气枪的嫌疑

民警高度重视

立即展开侦查研判工作

在胡某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并查获一支组装好的气枪

以及若干枪支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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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胡某某为枪械爱好者

于是通过网络购买了气枪配件

组装成了气枪

气枪组装好后还未投入使用

就被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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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安远警方将持续加大

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也请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

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危害性

自觉远离枪爆危险物品

并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安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