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假女警诈骗40万泰铢,泰国警方全力追捕

泰国南部那拉提瓦府(Narathiwat)的警方正在追捕一名假冒女警的女子——21岁的法提娜·南塔阿里亚坤(Fatina Nanta-ariyakun)。她谎称自己是一名警官,并以虚假的怀孕为由,从一名男子处骗取了超过40万泰铢。

图片

受害者向那拉提瓦府警方表示,他于2023年底通过一款交友应用认识了法提娜。她自称是警察上尉皮亚妮·布尼亚拉克林(Police Captain Phitchayanit Boonyaratkalin)。

进一步调查发现,法提娜使用的“布尼亚拉克林”姓氏属于一名皇家泰国陆军的前指挥官。她在社交媒体上频繁分享自己身穿警服、出现在警局的照片,以此获取受害者的信任。此外,她还伪造了多份文件,将假名和军衔添加其中,以强化其警察身份的假象。

受害者透露,法提娜谎称怀有他的孩子,并声称需要资金支付产前检查费用。为取信于他,她甚至伪造了一家私人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图片

在她多次请求下,受害者陆续向她提供了超过40万泰铢的款项。然而,随着疑心渐生,受害者联系了相关医院,证实其怀孕证明是伪造的。此外,他还发现,法提娜的警察身份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受害者进一步指控称,法提娜的母亲知晓其诈骗行为,却没有制止,反而在一旁协助隐瞒。据泰媒《Thai Rath》报道,法提娜目前已与一名士兵结婚,并从那拉提瓦府搬迁至丈夫所在的驻地生活,而她的丈夫并不知情其欺骗行为。

警方曾传唤法提娜到案,她承认了欺诈行为,并最初表示愿意协商赔偿。然而,随后她切断了与受害者的联系,并将其拉黑。无奈之下,受害者向多家新闻媒体寻求帮助。

尽管警方尚未抓捕到法提娜,但已对其提出三项指控:

  1. 刑法第341条
    :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欺骗他人以获取财物,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6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2. 皇家泰国警察法第110条
    :穿着类似警察制服或实施可能损害皇家泰国警察声誉、误导公众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罚款1000至1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3. 刑法第264条
    :使用伪造文件,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6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目前,警方正全力追踪法提娜的下落,案件调查仍在持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