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清融侨锦江一期的陈女士给《现场》栏目打来热线电话说,2024年9月,她的贵重物品遗失在小区的地下车库,起初她没太担心,觉得查了监控就能找到, 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她的预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女士说,2024年9月7日,他们一家人准备去外地游玩,出发前,她本想整理一下车子,不小心将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袋子落在了小汽车副驾驶座旁边的地面上。袋子里面装着钱包、4000元左右的现金,还有她和孩子的身份证,以及她在工作上联系的一些客户信息等。
陈女士说,因为当时走得匆忙,她忘记将这个袋子拿上车,等她到了外地,才猛然想起袋子忘拿了,陈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陈女士向记提供了当天她和楼管的聊天记录,对方说,监控探头差不多都已经坏了。
记者在福清融侨锦江小区的地下车库,也就是陈女士丢失物品的地方转了一圈, 发现地库里的监控都没有闪红灯。
那么,这些监控到底有没有在工作呢?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的监控室,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室需要和公安部门申请,才可以进去。不过,在物业提供的手机监控画面里显示,并不是所有的监控都坏掉了, 有一部分监控依然有实时画面,但是所有的监控视频都无法回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4年6月左右,这里的监控就已经坏了。
陈女士认为,虽然自己有错在先,没有看管好自己的财物,但是小区的监控服务器配置滞后,无法回看,物业公司应该要对她的个人损失负一定的责任,然而,物业方面却不以为然。
那么,陈女士丢失物品,究竟责任在哪一方呢?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张贝贝律师表示: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监控有管理维护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业主的物品在公共区域丢失,因为这个监控损坏没有及时维修而导致具体权利人陈女士无法找到遗失物品,物业公司负有一定的责任。
陈女士说,这次的事情给她敲了一个警钟,在她丢东西之后,业主群里时不时有邻居反映,他们在小区里也有丢东西的经历,但是由于监控坏了,同样也找不回来。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希望物业公司能尽快把监控设备进行全方面完善。
物业工作人员说,在10月22日,他们又给业主们发了《关于福清融侨锦江监控改造事宜的意见征询》:由于小区已交房5年多,监控工程已过质保期,且维修费用较高,需要启用紧急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预估费用约 81000 元,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陈女士说物业处理问题的态度挺好的,但处理问题的方式令她无法接受。
那么,到底该由谁出资维修监控呢?张律师说,陈女士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五条中约定“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公用部位、公共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基金予以列支。”由于《关于福清融侨锦江监控改造事宜的意见征询》里说“监控工程已过质保期”,这个事实该由物业来举证。
张律师说,目前无法判断小区监控的物业保修期是否已经满了,如果小区监控的物业保修期已满,维修费就应由专项维修基金来承担,如果监控的物业保修期未满,则由物业公司承担。经过调解,物业工作人员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节目播出前,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福清融侨锦江一期内的监控设备已维修完毕, 可以进行正常回放。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刘诗琪、陈遒、蒋文亮
编辑:陈馨凝
审核:李鸿宇、林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