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镇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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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度第42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一、批准情况
(一)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 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173号
(三)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一)面积:三河市2024年度第42批次建设用地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0.2951公顷
(二) 范围:征收土地位于燕灵路西侧。
(三)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an-h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三河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有权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来源:三河人民政府网

来源:三河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