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提出建立健全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公众可多元方式参与公园事业
《条例》明确引导公众参与公园事业。要求市政府建立健全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公园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将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支持公园事业发展;要求市、区政府加强公园相关行业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提高其参与度和影响力。
鼓励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条例》还明确,分时段分区域向公众开放草坪和林下空间,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满足游人户外活动需要;明确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可以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提供餐饮、零售、游览、游艺、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在推动公园融合发展方面,《条例》明确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鼓励公园通过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等形式,促进公园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人文、生活、美学等社会效益,大力发展“公园+文旅”,培育公园文化,宣传展示城市形象,打造公园特色旅游产品及品牌。
深圳全市公园数量达1290个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深入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全力推进“山海连城计划”,率先实现中部公园群“五园连通”,大力推进“公园+”新模式,持续强化公园与周边空间的连通,公园城市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23年底,全市公园数量达129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69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
文/刘畅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