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2024年,网络主播“影子不会说谎”打击石家庄民宿偷拍摄像头,引发舆论关注。
02公安部通报称,一个以吕某、李某行、张某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通过非法安装摄像头、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现象,达到吸粉引流、销售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非法牟利目的。
03该团伙与掌握偷拍摄像头信息的不法人员相勾连,提前将不法人员提供的偷拍摄像头MAC地址信息录入“防偷拍检测仪器”后台数据库。
04由于此事件,石家庄华强广场的多家民宿老板反映生意受到影响,部分民宿老板表示怀疑“影子”团队自导自演。
05目前,“影子”的账号已被封禁,部分涉事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2024年是主播“影子不会说谎”(以下简称“影子”)打击偷拍摄像头的第一年,也是最后一年。
一场发酵于2024年9月的网络主播打击石家庄民宿偷拍摄像头的风波,在年底迎来陡然反转。公安部发布通报称,一个以吕某、李某行、张某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通过非法安装“偷拍摄像头”、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现象“泛滥”、渲染制造恐慌情绪,最终达到吸粉引流、销售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非法牟利目的。
这场涉及多地的统一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窃听窃照设备三十余件,扣押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四千余套。
通报中的张某,即为“影子”。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他的真实姓名、年龄均未透露,他自称是河南洛阳人,80后。2024年初,“影子”从反诈赛道转型为打击偷拍摄像头的网红主播,粉丝超五百万。
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这一年里,“影子”参与了对石家庄民宿、安阳妇幼保健院、常州试衣间、东莞某酒店、江西某幼儿园等场所偷拍摄像头的“打击”行动,“打击”过程发布在其个人短视频账号上。其中多条视频播放量破千万,多次霸榜热搜,引发舆论关注。不过,上述通报并未点明哪些属于自导自演的剧本。
通报发出后,“影子”在多个短视频平台的账号被封禁,数百万粉丝量也一同消失。
“我等着平反”
看到通报的那天晚上,石家庄华强广场一位民宿老板郑启明(化名)特别高兴和激动,觉得“平反了”,他在朋友圈发文称“时隔三个月终于真相大白”。
郑启明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三个多月前,即2024年9月15日下午,“影子”在他经营的民宿房间中发现一枚偷拍摄像头,后被民警拆除。他称,该枚摄像头是“影子”团队2024年在石家庄华强广场“打击”的三枚偷拍摄像头之一。
华强广场商圈汇聚了批发、电子、百货等各类业态,是石家庄人流密集的核心区域。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在事发9日后,抓获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嫌疑人共三人。经审讯,这三人与民宿业主并不相识,对其借住宿之机在客房内偷装网购的监控设备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郑启明称,上述三人中的王某杰正是在他酒店安装摄像头的人。事后,他调取6月至9月的客人入住记录,发现王某杰于8月9日曾入住过那间发现摄像头的房间。郑启明表示,从摄像头被安装到被发现,作为民宿老板,他并不知情。
令他生疑的是,王某杰在入住他的民宿之前,还曾两次入住了华强广场其他民宿。后来,与“影子”团队合作拍摄的另一主播“松哥打虎”就在其中一间房发现了一枚偷拍摄像头,“影子”团队也指定要住王某杰曾住过的房间。郑启明和周边其他民宿老板均认为这过于巧合,他们怀疑是“影子”团队自导自演。他称,他们将这一疑点提供给了当地警方。
郑启明称,民宿属于重资产投资,没有老板会铤而走险在房间里安装摄像头,或者像“影子”对外宣称的那样——有的民宿老板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别人安装,以此获利。“我们都拖家带口的,不可能去做那些违法的事。”但他承认,不排除有部分不法房客趁机安装。
为了配合警方搜集证据,郑启明调取了民宿监控录像,并查询了偷拍摄像头所在房间近期所有客人的入住记录。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曾问过“影子”团队,是如何发现那个房间装有偷拍摄像头的。对方回答说是在楼道一间间测出来的。郑启明称,物业提供的监控显示情况并非如此,他们一行人进楼后就直奔那个房间。截至发稿,郑启明未能提供佐证其说法的监控视频。
这场风波对郑启明的生意影响不小。他称,他所经营的民宿共计六十多间客房,自2020年接手以来,已投资近百万元。风波之后,他不断接到网暴电话,有的直接骂脏话,有的说他们是黑社会、偷窥狂。
作为“处罚”,他的民宿在某团购平台被下架了15天。恢复上线后,生意变得“一蹶不振”。郑启明称,此前他每月营收约为20万元,风波之后,营业额仅剩14万元左右,“相当于把我的利润都影响没了,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提高营业额,他不得不降低房费,一度挂出价格低至每晚六十多元。
生意受到影响的不止郑启明一家。郑启明介绍,在华强广场的民宿老板有很多,他们有一个约50家民宿老板的微信群,其中不少人都反映生意受到了影响。
与郑启明同一天被“发现”偷拍摄像头的另一名民宿老板,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且已改换店名。郑启明坚持不改店名:“改名字就像是证实了这个偷拍摄像头真是我装的了,我就不改,我等着给我平反。”
人去楼空
石家庄风波后,“影子”曾发布视频称,在“打击”偷拍摄像头时,遭到民宿业主的围堵,这让他感到害怕。郑启明承认有民宿老板围堵过“影子”一行,但并未殴打,仅有推搡动作。2024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但在上述该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提到,民宿业主确有“推搡、辱骂等过激行为”。
郑启明记得,“影子”一行共有4人,其中一人名叫“刘宇”,“刘宇”说话更加咄咄逼人。通过观察,他推测“刘宇”很可能是“影子”的“老板”。
“刘宇”并非真名。根据公安部通报,2024年5月以来,四川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行(网络平台账号:“刘宇(网安践行者)”)与“影子”等人合作,并与掌握偷拍摄像头相关信息的不法人员相勾连,提前将不法人员提供的偷拍摄像头MAC地址信息录入“防偷拍检测仪器”后台数据库,随后再前往相应的宾馆、酒店,演绎摆拍所谓“检测发现偷拍摄像头”的视频发至网上,对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在此之前,有此违法行为的是该公司原股东吕某和李某行,作案时间在2023年9月至11月,地点在四川乐山、陕西汉中、河北石家庄等地。
根据“刘宇”在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的内容,他曾多次在视频中推荐一款名为“小澄”的防偷拍检测仪,售价在四十多元至四百多元不等。据通报,该公司生产的“防偷拍检测仪器”电路板上芯片存储单元大小仅为2MB,不具备自主分析、定位、大数据计算、复杂AI模型部署等功能,不能有效检测发现Wi-Fi摄像头等,其实际性能与产品说明书、视频中所宣称性能严重不符。
通过在天眼查平台检索其视频中出现的“小澄安全”商标,发现申请该商标的公司为四川昱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南方周末记者向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求证该公司是否与通报中的公司为同一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我们也无法确定系该公司”。
根据天眼查提供的信息,四川昱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穿透图显示,其背后股东包括成都昱澄泓客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小澄智侦网络技术中心(有限合伙)等实体。2023年5月,昱澄泓客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李枝行变更为李枝蜜。李枝行是否为公安部通报中提到的“刘宇”真名“李某行”,截至发稿,南方周末记者未能对此信息进行确认。
上述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枝蜜,且公司注册地都在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466号。2024年12月30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该注册地,在一栋写字楼的19层发现一家名为“昱澄信息”的公司,公司前台写有“网络安全践行者”的字样。公司大门紧闭,无人办公。
位于同一层的一家公司多名员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24年12月27日下午2点多,来了几十名警察,将该公司“查封”。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公司大门并未贴封条。多名受访者透露,2023年底,该公司才搬到这里,在此之前,员工正常上班。
法律边界
据公安部通报,初步查明,2023年9月以来,上述人员以此非法牟利达数百万元。
李某行与“影子”的合作,是从2024年5月开始。7个月之后,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影子”自称,在打击偷拍摄像头上,他并不赚钱,且自掏腰包几十万元。“但是有时候被迫无奈,也需要接受品牌方爸爸的商业合作。”“影子”称他仅接了一条某二手车平台的广告,和小澄防偷拍检测仪的推广合作。
在上述采访中,“影子”拒绝透露更详细的经济状况,他提到,在石家庄事件获得巨大曝光量后,许多网友购买了他推荐的小澄防偷拍检测仪,为此他赚了一些佣金。但同时,他经常做噩梦。他的团队不到十人,在石家庄事件后仅剩下一两名骨干成员,其余成员均选择离开。“影子”解释,他们离开的原因是要与执法部门频繁打交道,压力很大。
2024年12月12日,“影子”打算去成都与“刘宇”做个告别,不再合作。“那些卖检测仪的基本上都是摆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去摆拍。”在上述采访中,“影子”这样说。
“影子”的告别并未让他安全脱身。“刘宇”“影子”等35人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曾与“影子”合作,使用小澄防偷拍仪“打击”偷拍摄像头的打假主播“松哥打虎”,已删除或隐藏了相关视频。在通报的第二天,他发布视频表示,会对从他推荐的渠道购买小澄产品的消费者进行退赔处理。
近年来,为了增加曝光度和吸引粉丝,视频平台上自导自演的剧本事件屡见不鲜。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发现,2023年底,山东聊城一网民炒作“虐待婆婆”,制作“让住院婆婆吃泡面”视频;2024年初,主播“猫一杯”炮制了“寒假作业丢巴黎”事件;2025年初,上海一男子为了博取关注,编织了“5元卖地铁座位”事件。目前,以上事件的相关人均已受到行政处罚。
虚假摆拍牟利与正常内容创作的法律界限在哪里?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昆蔚称,区分两种行为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虚假摆拍通常系通过虚构事实、编造情节、摆布场景等手段,制作出不真实的视频或图片,以误导公众,可能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如果虚假摆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肖像权等,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自公安部发布通报后,郑启明感觉民宿生意有所好转,他猜测这可能与通报有关。不过,冬季生意通常较为冷清。他觉得,从长远来看,营收恢复到风波之前,肯定没问题的。
现在每次客人退房后,郑启明都会留意排查房间内有无摄像头,灯、空调管、插座等有电源连接的地方是重点排查区域。他说,主要通过肉眼观看,有时也会借助仪器,目前并未有发现。
(几甘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