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世恒(青岛大学)
1月5日,网民反映安徽宿州一健走团在过新汴河大桥时占用了机动车道。网民称,该行为存在危险,桥上的人行道较宽敞,完全可以通行。6日,记者从宿州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已有多位市民投诉该行为,交警部门已增派人员巡逻,发现健走团走机动车道将进行劝导。(1月6日《新京报》)
健走作为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一直有不少爱好者参与日常的健走活动。他们穿着相同的服装、步伐整齐,成为城市街头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然而,当这道“风景”强行闯入机动车道时,性质就完全变了。机动车道是为保障车辆快速、有序通行而设,健走团的违规占用,不仅容易造成拥堵,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车辆与健走团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按照我国道路安全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该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健走团不能因其集体性,就认为自己有特权破坏规则。他们的每一次违规占道,都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都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
城市管理部门在此事上也需反思改进。健走团频繁占用机动车道,反映出城市健身场地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随着全民健身热情高涨,公共健身场地、步道的规划是否跟上了步伐?如果有足够安全、宽敞、适宜健走的专用场地,相信健走团也不愿冒险与机动车“抢道”。城市管理者应当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加强对违规占道行为的监管与惩处,维护交通秩序;另一方面,加大对健身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布局优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让市民健身有处可去。
健走团追求健康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莫让健身的脚步,扰乱城市交通的节奏;莫因一时之便利,破坏公共秩序的和谐。唯有如此,健走团才能真正走出健康、走出风采,城市的道路才能更加通畅,市民生活才能更加有序。